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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人民医院食堂8年经营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经铅山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的预算批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铅山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铅山县人民医院食堂8年经营权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铅山县人民医院食堂8年经营权项目
2、项目编号:DHZFCG2020-05-15
3、采购方式:电子化公开采购
4、采购内容:本项目一个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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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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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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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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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及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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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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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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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人民医院食堂8年经营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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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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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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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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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委托书(投标人为法人可不提供)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019年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
其它要求:
① 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以上证明文件开标时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期限、地点、方式
(1)有意向的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
下同)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jiangxi.gov.cn/web/)
(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20 年 5 月 18日至 2020年 5月 22 日(北京时间)23:30, 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四、招标公告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 2020 年
6月 10 日 上午9:3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 CA 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 CA 数字证书时间为准。
(3)CA 数字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单位:铅山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03597538
联系地址:铅山县河口镇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15070389991
联系地址: 铅山县滨江花城步行街77号
2020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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