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4]
抚州市东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江西省南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对其所需的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招标编号:FZDX2020-J24
2.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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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简要货物说明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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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房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
详见采购(技术)需求 |
1批 |
51 |
3.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有机电产品(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2019年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表人公章;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开标现场提供公司简介、专业技术人员的从业情况登记表复印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2019年任意一个月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开标前2019年任意一个月社保局出具的缴纳社保凭证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现场需提供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6)企业法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他人的代理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
(7)制造商原厂三级及以上安防资质复件(加盖公章)及中国安防资质网查询网页信息图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特别提醒:报名时必须按以上要求提供规定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报名作为资格审查,原件审核后退还。开标时必须按以上要求提供资料文件(要求原件的要带原件)作为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4.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谈判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谈判文件电子版。
5.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6.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分中心(地址:南丰县傩乡大道桔都文化传播中心四楼)
7. 已下载谈判文件并缴纳了保证金的供应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谈判,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贰日前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此次谈判。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谈判的资格。
采购单位:江西省南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季先生 电话:13707942669
详细地址:抚州市南丰县交通路80号
代理机构:抚州市东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抚州市伍塘路伍塘小区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907947165
邮箱:fzysh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