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7]
依据抚州市临川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信息化建设及远程监控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招标内容:
序号 |
采购项目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要求 |
|
1 |
信息化建设及远程监控项目 |
1 |
批 |
33.3万元 |
具体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二、询价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至询价截止时间前任一个月财务报表或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原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至询价截止时间前任一个月纳税证明和2019年至询价截止时间前任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自行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如供应商为银行、保险、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活动。保证金可以从分公司账户转入,采购文件中需要法人代表授权或签署的,均可由分公司负责人授权或签署。
特别提醒: 投标人开标现场须提供以上有效证件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同时必须以扫描件形式制作在响应文件中,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
三、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下载询价通知书并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到账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即视为报名。
四、询价截止及询价时间:2020年4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询价人须携带询价响应文件至询价现场,且在询价截止及开标时间前递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抚州市临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川区行政综合服
务中心4楼)开标厅。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人出席询价仪式。
六、获取招标文件并缴纳了保证金的供应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询价,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贰日前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此次询价。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后果自负。
采购单位: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方力 13979438132
联系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行政中心
代理机构: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卢丽萍 13970486066 0794-8271568
公司地址:抚州市玉茗大道延伸段东侧
监督电话:0794-843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