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5]
樟树市公共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樟树市公共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建设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 5月18 日 9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阳光-ZS2020-001
项目名称:樟树市公共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建设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20万
最高限价:620万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接到甲方通知后30日历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截图,未提供的现场网上核查;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4提交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的,必须提供上述清单中产品。
4.其他资格条件:
4.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
4.3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特别提醒:开标时以上(2.1)至(4.3)资料需单独提供一份以备资格审查,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 4 月 24 日至 2020年 5 月 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 14:30至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本项目分别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进行网上报名。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的或者只注册未在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 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投标人)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仔细阅读《企业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
3、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及樟树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ngshu.gov.cn/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务必每日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同时登录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查阅接收;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方式:本项目分别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进行网上报名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 年 5月18日 8时 00 分至 2020 年 5月 18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止。
地点:CA数字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江西省樟树招投标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 (樟树市四特大道288号,樟树市工业管委会办公楼4楼);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樟树市公安局
地址: 淦阳路10号
联系方式: 杨佳琪18296577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宜春市袁山中路
联系方式: 黎淑芳13767566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佳琪
电 话: 18296577900
发布人: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