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4]
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新余市财政局的委托,就其江西省新余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020-2021年度LED显示屏协议供货单位入库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 项目编号:XYCX2020-G007
2. 协议供货LED显示屏项目品目及范围:
包号 |
货物名称 |
协议供货期 |
协议供货范围 |
01 |
A020207 LED显示屏 (包括单基色显示屏、双基色显示屏、全彩色显示屏等) |
二年,具体时间以协议供货入库协议书为准。如遇上级及本级政府采购政策变化,新余市财政局可相应调整项目执行期限。 |
新余市(含新余市本级、渝水区、高新区、仙女湖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注:(1)除有特殊规定外,本期协议供货同类产品年度采购限额为200万元(不含200万元),累计超过200万元的,仍需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标准执行招标采购程序。
(2)本项目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其他要求:(1)所投产品必须在国内生产,投标时必须提供产品有效的产地证明文件, 并由产品生产制造商参与投标,制造商因故不能直接投标可委托一家代理商作为全权代理参加投标,但投标人仍为制造商;(2)投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其他投标产品属于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围。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围。(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5. 领取招标文件方式:各投标人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网址:http://jxsggzy.cn/web/)。
6.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6.1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18日9:30时(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2 开标时间:2020年5月18日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3 开标地点: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新余市赣西大道1958号西裙楼三楼)
7. 其他
7.1 已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有特殊情况放弃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8. 联系方式
8.1 采购单位:新余市财政局
详细地址:新余市赣西大道1958号
联 系 人:廖先生
电 话:0790-6433120
8.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北湖西路699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90-6440033(办公),18979057079
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