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3]
本项目为鹰潭高新区中小企业创业孵化中心及配套设施PPP项目(项目编号:JZGC2020008),已由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复核准,同意采用PPP模式(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进行投资建设。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融服务中心(采购人)经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授权单位)授权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方。特邀请具有投融资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项目名称:鹰潭高新区中小企业创业孵化中心及配套设施PPP项目
(2)实施机构: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融服务中心
(3)建设地点:位于鹰潭市高新区白露科技园拓园区域。
(4)项目性质:新建。
(5)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中小企业创业孵化中心、食堂、市政道路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7241.32㎡,总建筑面积为63563.64㎡,计容建筑面积61323.27㎡。其中包括中小企业创业孵化中心1#:30762.86㎡,中小企业创业孵化中心2#:24235.78㎡,食堂:地上6308.63㎡,地下2240.37㎡,门卫16㎡,地下停车位:739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000个。新建园区内道路为智展路,建设路长为1032m,红线宽24m。同时新建道路、绿化、给排水、电气等附属配套设施。
表1-1项目建设期产出一览表
指标名称 |
指标 |
单位 |
备注 |
|
一 |
建设规划指标 |
|
|
|
1 |
中小企业创业孵化中心1# |
30762.86 |
m2 |
|
2 |
中小企业创业孵化中心2# |
24235.78 |
m2 |
|
3 |
食堂 |
8549 |
m2 |
|
4 |
智展路 |
1032 |
m |
|
5 |
门卫 |
16 |
m2 |
|
6 |
总建筑面积 |
63563.64 |
m2 |
|
7 |
不计容面积 |
2240.37 |
m2 |
|
8 |
总计容面积 |
61323.27 |
m2 |
|
9 |
建筑总占地面积 |
11431.95 |
m2 |
约17.15亩 |
10 |
建筑总用地面积 |
27241.32 |
m2 |
约40.86亩 |
11 |
容积率 |
2.25 |
||
12 |
绿地率 |
34% |
||
13 |
建筑密度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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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项目建设期 |
36 |
月 |
|
15 |
项目总投资 |
58690.16 |
万元 |
|
16 |
资金来源 |
建设单位自筹以及银行贷款 |
(6)项目运作模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7)项目合作期:项目合作期为20年(含建设期3年)。
(8)项目进展情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物有所值评价和实施方案已获批复,项目规划条件通知书等已获得。
本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计算的总投资为动态投资,本项目纳入PPP的总投资以经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投资额为计算依据,同时根据核心边界条件对建设期利息进行重新测算。本项目实施方案阶段纳入PPP的总投资为58690.16万元。
注:最终以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决算审计或者财政局授权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确定的金额为准。
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在项目所在地组建项目公司。中标社会资本方全资持股,政府方不出资占股,但可委派人员加入项目公司监事会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且对涉及公共安全等重大事项具有一票否决权。
5.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5.2不得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同时参加投标的情形;
5.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关联方约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申请人或其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申请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申请。
③本级人民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不得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本项目。
④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5.4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5.5其他要求:无。
6.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7.1获取时间:2020年04月24日至2020年04月30日(工作日每天9:00~11:00,14:30~17:00)。
7.2获取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929号吉成大厦18F。
7.3资格预审文件免费获取。
7.4只有按7.1和7.2获取成功的申请人才可以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8.1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现场获取时提供身份证原件;他人接受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现场获取时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8.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以上获取资料提供两份复印件,用A4纸胶装成册,并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被接受。
9.1资格预审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经密封后于2020年05月15日09:30前送达:江西省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迟到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9.2采购人将只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下一阶段采购工作。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结果公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采 购 人: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融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13870007114
联系地址:江西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代理机构:江西省江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91-86231134、15907093619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929号吉成大厦18F
电子邮箱:104742431@qq.com
开户名称:江西省江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南昌分行
银行账号:36050153015000000888
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融服务中心
2020年04月23日
注:为有效降低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根据《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服务指南》(见附件)规定,请各潜在供应商仔细阅读,并严格按照指南规定落实,积极配合交易中心、行业主管部门和中介代理机构的工作,对不配合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进入大楼投标,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