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6]
江西伟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上高县公安局委托,对其上高县看守所、拘留所“智慧监管场所”建设项目(项目编号:伟华-SG2020-001)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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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技术简要说明 |
预算总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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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高县看守所、拘留所“智慧监管场所”建设项目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
330 |
1、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1.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
1.7为保证质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其他要求: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书或材料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用于资格条件审查:
2.1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2经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3 投标人近期的纳税证明材料(开标截止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税务部门出具的的缴纳税收的凭据);(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4投标人社保的证明材料(开标截止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缴款专用收据和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距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
2.6投标保证金凭条电子件(打印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7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3、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标法。对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若出现并列分,则按以下顺序排序:(1)以报价低的排列在前;(2)以技术得分高者排序在前;(3)以商务得分高者排序在前;(4)随机抽取。
4、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4月23日下午17:00止,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网上遇到问题可拨打新点客服热线400-998-0000)。
5、投标保证金:66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企业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应于开标截止之前递交。
[注:(1)请各投标单位将保证金款项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登入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菜单下“保证金缴纳”模块)交易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投标人在交易系统用户库中备案的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一次性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缴纳金额必须等于保证金金额。投标人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禁止出现空格、横线、下划线等特殊字符),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改正,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3)投标单位转账成功后必须回生成子账户页面点击“查询”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达生成子账号的到账时间为准。
(4)投标人在查询出保证金缴纳明细,并且系统显示为有效投标保证金后,应在“保证金管理”菜单下打印保证金凭条。各投标人务必把保证金凭条电子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5)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已作明确提示和说明,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责任。
(6)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客服热线:400-998-0000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5月8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能通过政府采购专用软件打开其投标文件为准,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投标无效。
9、参加本项目的单位,必须遵守《关于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指南》规定及《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疫情防控的“八条举措”》等,所有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原则上各投标单位仅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并携带身份证、《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原件(见招标文件附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原色公章、下载宜码通等,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区:
①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②来自湖北等重点疫区的;
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④未佩戴口罩的;
⑤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
10、采购人:上高县公安局
联系人:苏鲲
联系电话:18770950900
1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伟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宜丰县宾馆路100号
联 系 人:李保华
电 话:13979511808
12、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gztb.com/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江西伟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上述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投标人。
13、对招标文件的质疑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质疑的全部内容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须满足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要求,否则,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