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5]
江西北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高安市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就其高安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及技术指导服务(项目编号:北辰-GA2020-004)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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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备案编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年限 |
年服务费 |
简要技术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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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GACG20200403 |
高安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及技术指导服务 |
1年 |
45万元 |
详细招标文件第四章 |
注: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代表应严格落实《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服务规则》,详见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服务规则》。
1、响应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本项目须要有相关行政部门的农药经营许可证。
1.6.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1.6.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
1.6.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别提醒:磋商时须提供以下证书或材料用于资格条审查:
2.1必须要有土壤修复或治理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
2.2提供相关农药经营行政许可证;(原件)
2.3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其他能准确反映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原件)
2.4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之内任一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证明材料;(原件)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距投标截止20天之内的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警示信息截图;
2.6投标保证金进账单;(打印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7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以上资料请单独装袋并于竞争性磋商前送达,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以处理。
3、有意向的供应商可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22日止,将特别提醒中2.1-2.5证明材料、报名表(自拟,须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qk1271042252@126.com进行报名或现场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已报名的供应商,放弃参加此次采购活动的,请在磋商截止时间前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未参加报名或逾期报名者投标无效。
4、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0年4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5、磋商地点: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采购人:高安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高安市瑞阳新区东区
联系人:徐建忠 联系电话:13970531305
7、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北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霓 联系电话:15374261033
E-mail: qk1271042252@126.com
联系地址:高安市瑞阳新区瑞祥苑22栋2单元203 邮编:330800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9000元整。拟投标人须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8.1、采用银行转账形式及情况说明
8.1.1、供应商在缴纳保证金之前,务必请先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须知详见www.jxca.org.cn,服务电话:0791-86212680、86212003,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府西二路3号(江西省数字证书有限公司)。
8.1.2、请各供应商将保证金款项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jxsggzy.cn/web/,登入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菜单下先进行“线下项
目报名”(同网上报名时间一致),再点击“线下项目保证金缴纳”)交易系统生成的
虚拟子账户中,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供应商的投标无效。
例:收款单位: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登入系统后自行选取。
帐 号:登入系统后获取。
8.1.3、磋商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供应商在交易系统用户库中备案的本单位银行基
本账户)转出,一次性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缴纳金额必须大于等于保证金金
额。
8.1.4、供应商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
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禁止出现空格、横线、下划线等特殊字符),账户不正
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改正,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8.1.5、供应商转账成功后必须返回生成子账户页面点击“查询”按钮,并打印缴纳凭
条,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实质性响应资格以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达生成子账号
的到账时间为准。
8.1.6、供应商在查询出保证金缴纳明细,并且系统显示为有效磋商保证金后,应在“保
证金管理”菜单下打印保证金凭条。各供应商务必把保证金凭条电子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8.1.7、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操作流程进行磋商保证金缴纳。
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已作明确提示和说明,因操作不当
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
责任。
8.1.8、供应商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客服热线:400-998-0000
8.2、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及情况说明
8.2.1、银行保函有效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90天内。
8.2.2、采用“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必须由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
保函;
8.2.3、采用“高安辖区内的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保函必须是高安辖区内的银行开
具(先期在建设银行高安支行-联系人黄经理13507952785、江西银行高安支行-联系
人:陈经理15397855153-试点)。
8.2.4、供应商办理银行保函手续时应要求经办银行对所出具的银行保函进行编号,注
明银行查询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对银行保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对招标过程中弄虚
作假等不诚信行为进行公示,对涉嫌违规违法的,移送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8.2.5、供应商采用银行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的,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提供银行保函复
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到账。
8.2.6、开具保函的高安市辖区内银行网点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单位保函名
单汇总表至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单内容需注明投标单位、保证金金额、受益人、
开标日期、保函有效期和查询保函网址,并盖上投标保函专用章或银行公章。
9、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向中标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10、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jyzx.gaoan.gov.cn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高安市人民政府网,江西北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将在上述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投标人。
江西北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