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1]
黎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装备采购谈判邀请函
依据黎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江西东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黎川县消防救援大队的委托,就黎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装备采购(采购编号:FZCG-DP-2020-02)进行竞争性谈判,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编号:FZCG-DP-2020-02
二、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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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规格型号 |
预算 |
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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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消防装备 |
1 |
批 |
详见第三章 采购项目需求 |
42.486万元 |
详见第三章 采购项目需求 |
注: 技术要求标准按国家现行规定(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
三、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下载信用报告打印,一同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进口产品投标。
4、开标时须提供以下(1)-(7)项有效合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用于资格审查,未提供作无效谈判处理。
(1)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由供应商自行承诺的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具备履行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由供应商自行出具的承诺函)
(7)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上的信用信息截图。
四、报名办法: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竞谈截止时间前在黎川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jxlcx.gov.cn/) 或本公告附件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0年 4月 17日上午10:00整(北京时间),供应商必须将响应文件(一正三副)在此之前递交到谈判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黎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二厅。(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人出席谈判大会。)
七、已购买谈判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谈判,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谈判。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提交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谈判的资格。
采购单位:黎川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毛燕 联系电话:18379081877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消防救援大队
代理机构:江西东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黎川县国安风情街9栋113A。
联 系 人:黄雅晴 联系电话:15179412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