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8]
根据德安县政府采购办下达的(德购2020F000314920)号采购计划,九江市大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德安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其德安县人民法院办公电脑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 招标编号:JJDC2020-JT005
2. 项目名称:德安县人民法院办公电脑采购项目
2.1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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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人民币/元) |
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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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德购2020F000314920 |
德安县人民法院办公电脑采购项目 |
71 |
台 |
411800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企业法人参与投标时需携带法人本人身份证、若为代表参与投标须出具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原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它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允许转包。
4. 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
投标人获取标书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未报名登记的投标将被拒绝。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5. 本项目公示期为2020年4月8日,有意向的投标人从2020年4月9日—2020年4月13日止,(每天08: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在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顺意路009号(核工业267地质大队)科研楼5楼购买询价文件。
6.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4月15日上午10:00时前(北京时间),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至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并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和供应商名称,封口加盖骑缝章,如逾期不接收。
7.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将在本网站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九江市本级)本网站,以免缺漏重要信息。
8.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9. 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发出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的1.5%收取。
采购单位:德安县人民法院
采购地址:德安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邹主任
电 话:1817026558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九江市大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顺意路009号(核工业267地质大队)科研楼5楼
邮 编:332000
联 系 人:小叶
电 话:0792-8157800 13970252733
电子函件:3586290166@qq.com
户 名:九江市大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支行
帐 号:1404 8101 0400 2428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