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4]
江西省赣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永丰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永丰县交通运输局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永丰县交通运输局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项目
1.2项目编号:赣洪政采JXGH2020-C04
1.3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0元。
1.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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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条目名称 |
项目预算金额(元) |
数量 |
经营期限(年) |
简要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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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项目 |
0 |
一项 |
6 |
详见第四章服务要求 |
2.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 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2.7企业经营范围具有从事出租汽车客运、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公交客运经营的专业运输企业以及其它愿意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汽车贸易企业。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3.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可自行在吉安市政府采购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及补充、澄清、变更文件等资料并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
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0年04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6. 其他事宜
6.1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详见供应商须知。
6.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缴纳金额¥10000.00(人民币壹万元整)、缴纳形式、缴纳期限、收款账户等信息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3 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6.4开标前审查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或纸质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与本次磋商。
7.联系方式
7.1采购人名称:永丰县交通运输局
详细地址:永丰县县政府大楼二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79627997
7.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赣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永丰县财富广场86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796-2583188
电子函件:28040602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