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3]
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宜春市公安局宜阳分局的委托,就其“被装采购项目(第三次)”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久和-YC2019-045 二、项目名称:宜春市公安局宜阳分局被装采购项目(第三次) 三、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数量 单 位 预算总价 (万元) 技术参数 宜春市公安局宜阳分局被装采购项目(第三次) 久和-YC2019-045 1 批 47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和技术参数要求 四、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资格审查):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及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内容;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供应商;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磋商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两个月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警示信息截图和磋商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材料); (6)投标人必须为公安部入围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特别提醒: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质用于资格审查: ①必须提供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两个月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警示信息截图、磋商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⑥投标人必须为公安部入围企业; 以上证明材料原件验后退回。 五、报名时间:从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4月10日下午17:00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拟供应商将报名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15279566111@163.com(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报名登记。 报名须提供下列资料: (1)具有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扫描件;(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及联系方式) (3)法人身份证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六、评审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二章评分细则)。 七、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4月16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 九、磋商保证金:9400元整,供应商须在2020年4月14日下午17:00时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 (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磋商供应商名称,且应与磋商响应文件一致)。 账户名: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2007 3290 1471 开户行:中国银行宜春市宜阳支行 十、供应商须知: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磋商文件。 (2)报名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磋商的,请在磋商截止时间二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构放弃磋商,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参加磋商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因资料证件不全、失效、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均视同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宜春市公安局宜阳分局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高安路17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479595685 (2)招标机构名称: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宜春市天宝路台商大厦1601室 报名联系人:李梦芝 0795-3275611 项目联系人:李琰 18679560670 十二、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三、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供应商密切关注。 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