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4]
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兴国县农业农村局兴国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终检、兴国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技术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MC2020-XG-C001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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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单价(元) |
主要服务内容、标准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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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兴国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终检 |
1项 |
234600 |
兴国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地点分布在古龙岗镇标段、樟木乡标段、兴莲乡标段、东村乡标段、杰村镇标段、社富乡标段、永丰乡标段、城岗乡标段、隆坪乡标段、均村乡标段、高兴镇标段11个标段,面积2.76万亩,工程投资额5951.977万元。 1、工期要求:同被检测工程施工工期。 2、质量要求:所有检测行为、结果均应符合水利工程质量项目检测规范、规程、标准等相关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检测报告应在规定的时间报送采购人。 3、能根据工地施工日常检测要求,及时安排足够的人员、设备进行检测。 4、检测过程应符合相应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技术规范及省、市质量监督站下发的相关规定。 5、现场检测结束后及时对检测项目进行评价。 6、现场情况、交通运输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由响应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了解。 7、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制,成交后不得提出因检测项目、数量的增加等因素而增加任何费用; 8、检测标准应达到或优于现行国家规程规范要求。 |
¥23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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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兴国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技术服务 |
1项 |
234600 |
1、服务内容: (1)项目区新增耕地、旱地改水田竣工勘测,明确项目区新增耕地、旱地改水田的界线和面积,并出具勘测报告; (2)开展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含项目区及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并出具报告。 (3)所出具的新增耕地、旱地改水田勘测报告符合《江西省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技术规范》,确保兴国县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图入库按时完成。 2、技术要求: (1)、参照《江西省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细则》要求,收集兴国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定资料,面积约27600亩(超出面积不另外计费),做好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工作。 (2)、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核定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的通知》(国土资发〔2018〕31号),对项目新增耕进行外业勘测,出具勘测报告,并进行土壤检测,做好耕地质量等别评定。 |
¥23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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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预算金额合计:¥469200.00元。所有服务只接受国内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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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谈判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品目一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省级(含)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有效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混凝土工程类和岩土工程类)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外省来赣的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有效的外省进赣水利工程检测企业年度备案通知材料;(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响应文件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品目二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响应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测绘丙级(含)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售价:2020年03月25日至2020年03月31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00,在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七)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0年04月06日9: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工行兴国县支行5楼开标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保证金品目一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品目二人民币肆仟陆元整(¥4600),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账户(自然人参与的,从其储蓄帐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十一)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十二)公告期限:2020年03月24日至2020年03月26日。
(十三)联系方法: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兴国县凤凰大道89号(工行兴国支行7楼)
电话: 0797-5317190
邮箱: 270886263@qq.com
联系人:李芯连
开户行:工行兴国县支行
户名: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1510207009022190940
采购人:兴国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兴国县长冈西大道
电话:18170798661
联系人:肖金根
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疫情期间参加开、评标的要求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或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2、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外地(兴国县境外)来兴的供应商代表请自觉进行入兴二维码登记。
3、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
4、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位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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