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1]
依据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康采招(2020)22号计划,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共赣州市南康区委政法委员会的委托,对社会心理健康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NKHY2020-NK-C004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1 |
项 |
一、派2名工作人员常驻南康。 其中:1名常驻区婚孕家庭心理服务中心,1名统筹做好区妇保院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综治中心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区工业园区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工作。 工作任务如下: (1)负责各个点的参观检查等接待任务。 (2)负责做好各个点所有活动资料整理和管理。(含开展普测及结果整理汇总和反馈、个案服务跟踪到情况完结或转介、宣传团辅等活动的筹划开展和事后的图片资料整合形成材料、拟定并下发相关文件、及时更新心理服务人员花名册等) (3)负责做好妇保院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来电、来访接待工作。 (4)负责协调咨询师做好咨询预约、转介、协调等工作。 (5)负责做好所有活动组织及线上报道工作。 (6)引领新婚夫妻做心理测评,如测评结果显示有严重心理问题,可建议到妇保院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做心理辅导。 (7)预约离婚登记的夫妻可在婚姻调解员的帮助下,协调婚姻家庭问题,避免冲动离婚等现象;已办理离婚的夫妻在心理咨询室可了解离婚后心理重建及离婚后孩子教养知识。 (8)每月月底做好月报报送至南康区综治中心。 (9)每月完成四次个案的心理辅导,并做好个案记录。 (10)负责收集、整理各乡(镇、街道)、南水新区、各单位上报的每月心理活动开展情况,并做好登记,及时统计好已报和未报的名单,交综治中心。 二、咨询个案 (1)全年完成工业园区产业工人和综治中心特殊人群的个案咨询总数最少30次; (2)由坐班咨询师初诊接待后,协调匹配咨询师前往开展个案咨询活动。 三、开展大型讲座活动。 在工业园策划并组织完成40次/年大型讲座活动,进企业,采用现场心理科普讲座的形式,贴合企业、工人的需求,传达更多实用性强,可操作性的心理调适方法。主题为:情绪管理、减压;打造良好企业团队;同事关系、亲密关系、亲子关系等。 四、心理咨询师专业技能提升培训 负责策划组织4天/年,心理咨询师专业技能提升培训。参加对象为南康区内心理咨询师及心防工作人员。培训内容为:咨询实务操作等。 五、在南康区内每个乡镇进行工作指导。 负责与区综治中心共同指导督促各乡镇开展心防业务工作,每年到每个乡镇实地指导一次,对乡镇心理咨询师进行督导,确保各乡镇综治中心心理咨询有个案材料、有普测、有文件 、资料、活动开展等台帐。 六、项目的统筹管理。 (1)对本项目内所有活动进行策划、实施、管理、报道,并对南康区内所有心防工作提供专业支持帮助。 (2)成立危机干预小组。 (3)免费提供宣传资料文字版电子稿,如宣传单、宣传广告牌等。 (4)每半年向南康区心防工作提交建议书一份。 (5)参与南康区市民心理健康状态及心理需求调研,每半年向南康区综治中心提交一份报告总结。 (6)负责本项目整体方案设计及管理实施,负责协调区分会与市协会的工作安排,做好南康区分会工作的宣传工作。 |
288605.00 |
(四)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五)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限制国外供应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六)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七)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03月21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磋商文件的购买:2020年03月23日至2020年03月27日(工作日内)08∶30——12∶00,14∶30——17∶30,在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九)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地点:2020年04月01日09: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赣州市南康区蓉江西路28号),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磋商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十)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伍仟柒佰元整,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户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九江银行赣州蓉江小微支行;账号:287089800000000354)。(自然人参加的,按上述规定执行),否则响应无效。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在开标现场提交,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成交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响应保证金的,除退还响应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成交供应商还须按成交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服务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十一)付款方法:签订合同后1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人民币贰万元整,剩余款项成交供应商提供正式发票,采购人按上月实际开展活动情况在次月5日前支付,不计利息。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磋商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成交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十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成交金额≤100万时,按1.5%收取。
(十三)新冠肺炎防控: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表三),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位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温馨提示: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十四)联系方法: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康区夜市街蓉江西路28号
电话:0797-6616675
传真:0797-6617121
邮箱: nkhynk@sina.com
联系人:陈静
开户行:九江银行赣州蓉江小微支行
户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87089800000000354
网址: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
中共赣州市南康区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南康区党政大楼
电话:0797-6606862
联系人:谢女士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