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6]
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皮肤病医院的委托,依据赣市购2019F000279775,就其308nm紫外光治疗仪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JXHC2019-GZ-X008-2
二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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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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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308nm紫外光治疗仪项目(国产产品) |
批 |
1 |
1. 光源类型: XeCl氯化氙 2. 波长:308 ±2 nm 3. 辐照强度标称值:40-50mW/㎝2 4. 局部照射剂量:30-4200mJ/㎝2 5. 发射时间:高能量输出,单次照射时间可设定1-140s,步长1s 6. 高压快插技术:可在短时间内方便、灵活的更换独立双手柄 7. 具有光功率守恒技术:确保光功率不会随使用时间延长而衰减,保证疗效 8. 治疗面积:≤ 30 cm2(5cm×6cm),配多种尺寸出光窗口适配器 9. 自带最小红斑量检测功能 10. 多种出光控制方式:通过治疗手柄按键控制 11. 电源电压:220 Vac 12. 电源频率:50Hz 13. 冷却系统:风冷 14. 提供双308nm手柄独立输出,可同时独立治疗2位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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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总金额/最高限价:4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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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交货,包括安装调试。
五 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2)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六 公告期限:自询价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03月16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 询价通知书的购买:2020年3月17日至2020年3月19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在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或网上转账购买,询价通知书工本费100元/本,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
八 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捌仟肆佰元整(¥8400.00元),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户名: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赣州金房支行;账号:1510 2255 1900 0053 314),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还须充分考虑电汇(银行转账)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在开标现场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以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成交供应商以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响应保证金的,除退还响应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响应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九 响应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地点:2020年3月24日下午14:30 (北京时间),询价地点: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询价会,签到时间以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或逾期递交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十 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询价通知书。
十一 政府采购政策: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
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十二 温馨提示: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项目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2)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3)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4)未佩戴口罩的;(5)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加强新进入(返回)赣州人员管理的紧急通知》(赣市新冠指字[2020]31号)的规定,来自湖北等疫区隔离期未满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除评标专家现场填写外,其他人员均需加盖本人单位公章。《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外地来赣的供应商代表请自觉进行入赣二维码登记。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不随意走动。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位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十三 联系方法:
采购人:赣州市皮肤病医院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高琰路6号
电话:0797-8154599
联系人:江女士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中创国际1号楼802
电话:0797-5551926
邮箱: jxhczb@163.com
联系人:罗女士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赣州金房支行
户名: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510 2255 1900 0053 314
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