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4]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上高县教育体育局委托,按照上高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的批复,就上高县教育城域网建设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阳光-SG2020-004
二、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
采购要求 |
上高县教育城域网建设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
1 |
项 |
12.8万 |
遵循国家规定的信息化工程管理规范,按照项目的建设需求和相关的各项管理规定,对教育城域网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之一);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具有有效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具体如下: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v)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磋商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有效资格件用于资格审查:
1、法人营业执照、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之一;
2、2018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由投标人自行出具);
4、纳税证明材料(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有效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社保证明材料(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具有有效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7、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由投标人自行出具);
8、投标保证金进账单(须从公司基本账户按规定到账);
9、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是法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四、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五、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办法:拟投标人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携带报名回执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0年3月20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沿江路上高宾馆三楼)领取磋商文件。
六、领取磋商文件须提供下列文件(复印件须装订成册):
(1)法人营业执照、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之一;
(2)2018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纳税凭证及社保缴纳凭证;
(5)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七、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2000元)。磋商前1天的下午5点前到账。须从企业基本帐户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保证金缴纳信息详见磋商文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20年3月24日下午3: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在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招标机构将拒绝接受。
九、 开标时间:2020年 3月24日下午3:00时(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三室。
十一、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响应的,请在竞争性磋商一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二、其他事项:参加本项目的单位,必须遵守《关于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指南》规定及《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疫情防控的“八条举措”》等,所有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原则上各投标单位仅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并携带身份证、《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原件(见磋商文件附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原色公章、下载宜码通等,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特别说明如下: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不得进入开评标区;
(2)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以症状的,不得进入开评
标区;
(3)未佩戴口罩的,不得进入开评标区;
(4)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不得进入开评标区。
十三、采购单位:上高县教育体育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辛 建 联系电话:0795-2508460
采购单位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镜山大道11号
招标机构名称: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沿江路上高宾馆三楼
联 系 人:高 灵 联系电话:15170508099
十四、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gztb.com/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