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6]
江西安必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吉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安县劳动监察应急指挥平台服务采购项目【JXABXZC29202002006】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依据采购人在吉安县采购办备案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江西安必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吉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对其吉安县劳动监察应急指挥平台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1、项目编号:【JXABXZC29202002006】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万元) |
技术参数内容 |
|
1 |
吉安县劳动监察应急指挥平台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17.059 |
详见第六章采购清单和技术参数要求 |
4、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通知公告中办理通知);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的原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的原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展示)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近6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近两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资质现场展示)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由采购代理机构网上查询)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备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磋商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5、本项目采取网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响应供应商,自行在吉安政府采购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包括补充变更等),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磋商会。(温馨提示:供应商账户登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保证金管理---选择线下项目报名---搜索“吉安县劳动监察应急指挥平台服务采购项目”即可报名。)
6、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为2020年3月19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参加。
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县二七路新城大厦为民服务中心五楼)。(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若届时省级疫情一级响应仍未解除,则根据市防控办《关于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知》精神予以延期,并将另发补遗通知)。
8、本项目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9、已递交了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磋商的,请在磋商截止时间一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参与磋商;否则,不予退回磋商保证金。
10、采购单位名称:吉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采购单位经办人:肖先生 13970685998 地址:吉安县二七路新城大厦5楼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安必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详细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国隆花园里1栋1408-1410室
采购代理机构:魏先生 联系电话:13807032913 退保证金:刘女士 15979608039
公司电话:0796-8845888 电子函件:3541362489@qq.com
11、重要事项:
1)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积极配合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各供应供应商代表应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入场,为控制开标厅人数,每家供应商仅允许1人进入开标厅,并请各供应商代表提前1小时到达开标厅。开标现场采购代理机构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和相关信息记录工作,经测量体温不正常人员不得入内,并报县疾控中心处理。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必须间隔1米以上。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并报相关部门处理:一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超过37.3℃。
3)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西安必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