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6]
江西龙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南昌市象湖风景区管理处的委托,对南昌市象湖风景区2020年绿化养护及卫生保洁服务项目(湿地段)(招标编号:JXLJ2019018-标段2-2) 进行第二次电子化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一)招标编号:JXLJ2019018-标段2-2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标段 |
采购条目编号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总额(元) |
2 |
洪购2020B000305047 |
1 |
批 |
详见技术规格 |
2447130.86 |
(四)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其他要求:(1)必须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门户网站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
(2)南昌市象湖风景区2020年绿化养护及卫生保洁服务项目(湿地段)(招标编号:JXLJ2019018-标段2-2)的预中标供应商不得参与南昌市象湖风景区2020年绿化养护及卫生保洁服务项目(外围段)(招标编号:JXLJ2019018-标段1-2)的招标活动。
(六)招标文件的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0年3月16日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其它要求:投标人应按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恢复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填写并在开标现场提交《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登记表下载网址:http://ncztb.nc.gov.cn/nczbw/infodetail/?infoid=2024ca5c-2c5e-4873-be33-000a5c871076&categoryNum=008001)。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3月27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略有差异,实际开标时间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开标地点: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四楼第七开标室,届时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其授权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及各投标人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及各投标人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CA数字证书或各投标人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投标处理。
(九)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48000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至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投标保证金仅接受转帐或电汇形式交纳,即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公对公转帐或电汇到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户],汇款需注明“JXLJ2019018-标段2-2保证金”,汇款需以到账为准;基本账户被冻结的需出具冻结单位的冻结文书和投标人的一般账户,报项目所属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认可后,方可从一般账户提交。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还须按中标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时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向招标人缴纳合同总金额 10﹪的履约保证金;
(2)经费每季度拨付一次(根据每月检查考核结果拨付),招标人按中标人提供的账号(通过银行转账)向中标人支付养护经费,中标人需提供正式发票;
(3)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中标人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必须符合用工政策,按规定缴纳相关社保费用;
(5)项目服务期满后一月内,经中标人书面申请,招标人原额无息退还中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十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二)联系方法:
采购人:南昌市象湖风景区管理处
电话:0791-85232801
地址: 南昌市西湖区施尧路 1501 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江西龙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326号江西日报传媒大厦
电话/传真:0791-86288856
邮箱: 2830368792@qq.com
联系人:余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