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08]
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信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委托,现就其信丰县谷山森林公园北环山绿道和东环山绿道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XFXD2020-XF-C002
(二)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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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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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信丰县谷山森林公园北环山绿道和东环山绿道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造价咨询服务 (国内服务) |
1 |
项 |
一、项目概况: 1.1建设规模与内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信丰县嘉定镇、大阿镇谷山森林公园内,主要内容为谷山森林公园北环山绿道建设约11.5公里、东环山绿道建设约2.6公里、景观平台、驿站、入口广场、桥梁、绿化等。 二、主要工作内容: 2.1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预算编制的专职技术人员,如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如因政策原因,以现行政策为准。),组建专职的预算小组,根据采购单位的要求及国家、省市县的规范要求在采购单位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对信丰县谷山森林公园北环山绿道和东环山绿道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中的预算编制服务,按时递交本项目涉及的工程造价预算的相关成果文件,负责完成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通过县财政预算审。 2.2响应供应商关于预算编制所需要的图纸,如获成交资格,向采购单位索要。所需要现场勘查等工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安排,所产生的费用需包括在响应报价中,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采购单位追加任何费用。 2.3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工程造价相关配套软件及电子秘钥等履约能力,且使用软件所产生的费用需包括在响应报价中,不论出于任何原因,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采购单位追加任何费用。 2.4响应供应商须承诺如获成交,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在信丰县城区内设立临时办事处(须有合适的办公场所条件),以便与采购单位对接项目工作。 2.5成交人必须义务配合项目前期及项目实施的后续工作,如咨询答复等服务。 2.6成交供应商必须做到为政府、采购单位负责的原则进行预算编制工作,如未根据国家、省市县及行业规范,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在今后造成的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三、其他要求: 1、①响应供应商必须针对本项目提供一份专职人员名单,针对本项目的专职人员不得少于9人(1名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少于8名不低于造价员资质等级(如造价员资质、助理造价师资质、造价师资质等。因造价员资质取消,以国家或各省主管部门颁布的最新规定为准。如国家或各省主管部门颁布在响应截止时间止未发布最新规定,原造价员资质可以继续沿用。))。②且必须设置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须提供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前须提供原件)。③如获成交资格,采购单位任何事务与项目总负责人联系,成交服务事项也由项目总负责人安排。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得变更“专职人员名单”所拟派人员,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专职人员名单须包括项目中的职务、姓名、职称(执业)及职称(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前须提供原件)、身份证号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响应供应商为专职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2019年10月-2019年12月)任一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前须提供原件)、联系电话等信息。 2、成交供应商必须根据赣建价[2017]7号《关于颁布2017版<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的通知》第三条“2017年12月1日前已签订合同或已发出招标文件的工程项目,其计价办法仍按合同约定或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即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年)、《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年版)》、《江西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 年版)(共 11 册)》 、《江西省建筑与装饰、通用安装、市政工程费用定额(试行)(2017 年版)》、《江西省市政及园林工程费用定额(2006)》 《江西省建筑(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江西省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2006 版《江西省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信府办字【2015】532号》等现行定额及相关解释文件编制“信丰县谷山森林公园北环山绿道和东环山绿道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预算。 3、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响应供应商的报价须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具体以审核结算价为准且按信府办字【2015】532号文件规定计算最终结算。 4、以上内容为最低限度的要求,响应供应商的响应内容须全部达到或优于本要求。 |
438700.00 |
(三)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定条件:
6、响应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
7、外省来赣的供应商须具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有效进赣备案材料。
(五)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2020年01月09日至2020年01月15日(工作日内)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在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购买,标书工本费2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六)响应保证金:人民币捌仟陆佰圆整(8600.00元),须在响应截止时间止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
(七)响应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磋商地点:2020年01月19日10:00(北京时间),开启地点: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侧博大新城1号楼-信达招投标),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磋商会。签到时间以当面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不接受邮寄等形式)。逾期(以签到时间为准)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成交人出具成果文件后,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后,45日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九)采购代理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为按成交总金额的1.8%进行收取,详见磋商文件。
(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十一)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信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地 址:信丰县行政服务中心7楼
联 系 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797-3332936
代理机构: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侧博大新城1号楼-信达招投标
联 系 人:蓝磊
电 话:0797-3397112
公司邮箱:xfxdztb@126.com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信丰县支行
户 名: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1510 2012 0900 0025 842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