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28]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就其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双层档案室及休息室采购安装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内容: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双层档案室及休息室采购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阳光-YC2019-072
招标方式:电子化公开招标
项目预算:5252000元
二、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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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数 量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交付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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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层档案室及休息室采购安装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 |
签订合同后5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使用 |
备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三、投标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任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投标人自行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原件、社保登记证或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①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 creditchina. 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②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首页,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入,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③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hd.chinatax.gov.cn/xxk/)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须将在开标前5日内自行查询的信息截图放入投标文件内【提供信用证明(截图打印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以上资料开标截止时间前必须递交,并以扫描件形式制作在投标文件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
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质审核(开标时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原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①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 creditchina. 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②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首页,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入,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③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hd.chinatax.gov.cn/xxk/)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须将在开标前5日内自行查询的信息截图。
5)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完税凭证原件;
7)投标保证金进账单(须从公司基本账户按规定到账);
8)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是法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注:1、以上资格审查材料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将资格原件装入投标资格文件内并密封完好(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除外),必须于2020年1月20日上午9点前送达,逾期不受理,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五、招标文件获取
拟投标人自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6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免费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的投标人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请于2020年1月13日16:00前(以实际到账为准)交纳投标保证金壹拾万伍仟元整(¥:105000.00元)到达以下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需从企业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足额缴纳,不接受现金,逾期缴纳视为无效投标。
开户名: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宜春金城支行
账 号:1932 1589 0443
(备注: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拟投标供应商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
七、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欧阳波涛 联系电话:18170586525
地址:宜春市文艺路12号
2、采购代理机构: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觅婷 联系电话:13006273176 传真:0795-3689866
地址:宜春市袁山中路景福阳光大酒店20楼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月20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月20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盖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1、投标人应为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开标时需携带CA数字证书用于标书解密,同时递交纸质标书一正四副,电子版投标文件按照电子投标系统进行上传。
2、各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
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
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
知》。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
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998-0000。
3、本次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凡涉及本次招标澄清、变更、修改、补充说明事宜,均以我公司
在媒体上发布的最后一次信息为准,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不再另行电话通知,敬请关注。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