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27]
江西中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除颤仪等医疗器械采购(项目编号:JXZG-1912-01)询价采购
日 期:2019年12月
项目编号:JXZG-1912-01
江西中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委托,经吉安市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就“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除颤仪等医疗器械采购”组织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项目编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人民币万元) |
总预算金额 (人民币万元) |
技术需求 |
JXZG-1912-01 |
心电监护仪 |
14 |
台 |
1.9 |
26.6 |
详见询价文件 |
心电图机 |
5 |
台 |
1.5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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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颤仪 |
3 |
台 |
4.2 |
12.6 |
||
床单位消毒机(双通道) |
4 |
台 |
0.9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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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 |
50.3(万元) |
|
注:询价通知书中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
一、合格供应商的准入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① 响应产品为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② 响应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③ 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
④ 所供的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货物应具有有效的授权。
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⑥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活着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⑦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货物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三、询价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供应商报名和询价保证金: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和缴纳询价保证金。未缴纳或未按照要求缴纳询价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文件获取方式:从2019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7日在吉安政府采购网或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an.gov.cn/)下载询价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包括澄清变更等),并按照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在规定的地点准时参加询价。询价通知书不收取费用。
六、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2020年1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询价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市庐陵新区城南文体路与吉州大道交叉路市民服务中心)11楼3号开标厅。
采购人名称: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106号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0796-825935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中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恒大五期25栋一单元1303
联 系 人:杨青
电 话:18820274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