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20]
上饶市筎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上饶市自然资源局广丰分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广丰区“两规”融合评估及局部调整报告编制采购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一、招标编号:RYZFCG-2019-155
二、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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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数量 |
预算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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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丰区“两规”融合评估及局部调整报告编制采购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1项 |
950000元 |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自行出具的承诺函原件) ;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相关人员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自行出具的承诺函原件) ;
1.6供应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磋商现场审核);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7.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1.8.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需具有城乡规划乙级资质及土地规划乙级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五、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 号及金额详见磋商文件。
六、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七、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9年12月23日起至2019年12月2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时(北京时间)携带“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的全部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存档,原件核查到上饶市筎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本磋商文件售价为每份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2019年12月31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递交文件和磋商地点为: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开标室。
招标单位:上饶市自然资源局广丰分局
地址:上饶市广丰区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3576316003
采购代理机构:上饶市筎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上饶市信州区马皇庙86号
联 系 人:胡女士
电 话:0793-8227556 上饶市筎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