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4]
依据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康采招(2019)683号计划,赣州首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南康区民政局的委托,对其晚籼米(2019年)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SH2019-NK-C021-1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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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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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晚籼米(2019年)(只允许国产产品参与) |
220000 |
市斤 |
不低于国家GB1354-2009二级籼米标准,符合国家粮食卫生(GB2715-2016)标准。装袋数量和装袋重量待定。含检测、运输、上下车费、代储费,并送达各乡镇。中标之后,中标方与区民政局签订协议,按民政局要求时间供货。暂时实行代储。大米送到各指定单位后随机抽样检验,合格后付款。 |
5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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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总金额(元) |
伍拾伍万元整(¥5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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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其它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需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12月14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磋商文件的购买时间: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20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在赣州首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八)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须在磋商响应截止之前到账,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赣州首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支行、账号:2850000103010001048),否则响应无效。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在开启现场提交,否则响应无效。 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九)响应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2019年12月24日09: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赣州首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磋商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具身份证明原件。
(十)招标代理服务:本项目将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成交金额≤100万时,按1.5%收取。
(十一)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等;限制进口产品;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十二)付款方式:货物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经检测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合同款的94%,剩余6%作为质保金,6个月后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十三)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四)联系方法:
赣州首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泰康西路43号新华书店综合大楼第二层
电话:0797-6609919
传真:0797-6599919
邮箱:gzsh6599919@163.com
联系人:黄仁仪
开户名:赣州首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支行
账号:2850000103010001048
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采购人:赣州市南康区民政局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芙蓉大道
电话:0797-7287009
联系人:仲先生
赣州首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