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3]
根据彭泽县采购办下达的彭购2019B000289523批复计划,江西翔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县分公司受彭泽县公安局的委托,就该单位彭泽县东升派出所案情研判室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1. 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彭泽县东升派出所案情研判室采购及安装项目
1.2.招标编号:JXXD2019-PZ-CS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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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单位项) |
预算价(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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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购2019B000289523 |
彭泽县东升派出所案情研判室采购及安装项目 |
1批 |
2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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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具体服务要求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报价超过210000元,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产品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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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新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2.2项目开标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3企业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委托人参与投标则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4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公章。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告知项,无需提供材料)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材料)
3.购买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12 月14 日起至2019年12月20 日(周末节假日除外)08:00~12:00,14:30~16:00 (北京时间)到江西翔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县分公司(提前电话联系黎女士15170963307 )购买磋商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本,文件售出后恕不退还。未报名登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只接受现场报名)
4.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4.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4.2、企业法人前来报名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提供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所有材料需准备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留档。
5.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 12 月 23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身份证出席开标大会。
6.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人:彭泽县公安局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979272778
地址:彭泽县山南新区
代理机构:江西翔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县分公司
联系人:黎女士 联系电话:15170963307
电子邮箱:296731204@qq.com
地址:彭泽县新城国际商铺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