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30]
公开招标公告
上栗县工业园赣湘合作试验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萍乡建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栗县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下称“管委会”)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就上栗县工业园赣湘合作试验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
1、项目名称:上栗县工业园赣湘合作试验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
2、采购编号:栗购2019B000280807
3、采购人:上栗县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5、项目建设范围:上栗县工业园赣湘合作试验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区域为10.56平方公里,位于上栗县城东北部,金山镇东南部,昌栗高速从园区中部穿过,金水河从园区南部穿过,涉及7个行政村,分别为白鹤村、丰龙村、凤亭村、山口村、山明村、彰芳村、中合村。具体区域范围以《上栗县赣湘合作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准。
6、建设内容:新建一座110千伏变电站(首期规模为1*50MVA,远期为3*50MVA)及两回110千伏线路,满足增量区域内企业用电需求,投产进度、10千伏侧建设标准需与其用电要求相适应。由110千伏变电站新建10千伏主干线路,及配套建设环网柜等设施,满足区域10千伏及以下负荷供电需要。区域内配电网所需的一、二次运行及相应的通信设施,必要的营业场所等。
以上项目的具体建设规模及技术要求以政府相关部门后续编制批复的《上栗县工业园赣湘合作试验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电网规划报告》为准。
1、本项目采用BOT的运作方式,即建设-运营-移交模式。上栗县人民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独家的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期满移交等全生命周期工作。
2、建设时间:项目公司组建完成且项目经政府相关部门核准后365天内完成首期建设;远期在安全、可靠供电的前提下,在满足试点区域内企业用电需求的基础上,后续将根据该区域的用电负荷实际增长情况进行投资建设。
3、建设总投资:不低于8500万元。
4、特许经营期限:经营年限为 30 年。采购人与上栗县政府授权,经营年限到期后如需延期重新组织招投标活动。
5、经营内容及回报方式:试点项目在经营期间,以保证供电可靠性和供电服务质量为目标,根据增量配电网规划确定的投资和建设内容以及进度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并通过运营增量配电网及开展供电服务、配电网服务、增值服务和保底服务等相关业务,回收投资、获得收益。
6、存量资产:项目区域内的配网存量资产由中标特许经营者成立的项目公司与产权归属单位协商处理。
三、投融资结构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不低于1亿元,项目资本金应为非债务性资金。特许经营者须以货币方式出资,并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和要求以及工程建设进度的需要,在项目公司注册成立后三十(30)日内及时、足额缴纳到位,中标特许经营者所占股权比例为百分之百(100%)。(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在项目公司中所占股份比例不得低于65%。)。中标特许经营者不得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实,也不得由第三方代持其股份。对于本项目的项目融资,政府方不承担融资责任,不对项目融资提供各种形式的担保。
四、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上栗县工业园赣湘合作试验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的特许经营者。
五、特许经营者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满足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和政府部门颁布的其他适用强制性要求。投标人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企业法人。
(2)参与投标的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以下评审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若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成员须出具以下评审材料并加盖各自鲜章。)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评审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若以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还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评审材料: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其他能准确反映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四选一)。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评审材料: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评审材料:2019年其中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纳税缴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或税务局出具的免税证明;2019年其中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证明材料。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评审材料: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不得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同时参加投标的情形。
(4)项目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投标人。
(5)信用证明:
1)注册地在萍乡地区的企业前往萍乡市行政中心2号楼一楼服务大厅公共信用服务窗口打印企业信用记录或登录“信用萍乡 http://www.creditpx.gov.cn/”首页输入公司名称将“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共4页查询结果分别截图打印加盖公章;
2)注册地非萍乡地区的企业登陆“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输入公司名称后将“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名单”共3页查询结果分别截图打印加盖公章;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2、财务实力
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应具有较好的融资能力,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内,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授信额度可为几家银行的累加值),或银行存款余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3、联合体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成员不超过四(4)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评审材料: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加盖联合体各方成员公章。):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联合体各方拟在项目公司中所占的股权比例、工作范围和各自承担的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则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分工中单纯担任施工角色的或单纯担任财务投资人角色的,不可以作为联合体牵头方。
(3)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牵头人在项目公司中所占股份比例不得低于65%。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文件,联合体其他成员必须对此予以认可。
4、关联关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能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活动,若资格审查评审时出现上述情况,则由关联关系单位自行协商,并推荐唯一单位参与投标,若协商无果,则以关联关系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排序最前(即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早)的单位参与投标活动。
(1)投标人可于2019年12月1日0时0分至2019年12月10日23时30分前用CA证书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进入交易主体——“供应商”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2)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并负责处理联合体投标过程所有相关事宜。
(1)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12月24日9时30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 CA 数字证书、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第一册投标报价函出席开标大会。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投标时所使用的CA锁而生成的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必须携带该锁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2)开标地点:上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市民中心五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4)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投标评审会议。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投标评审会议时,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以备核查。开启投标文件前将对授权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5)投标人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则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投标人如提交投标保函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函原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6)联合体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7)招标文件下载和投标文件制作、上传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建议各投标人提前一个星期尝试生成、上传投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注: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或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评审结果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bm.pingxiang.gov.cn/)网站同日发布。澄清公告、更正、通知均在上述发布公告的网站发布。对于投标人因使用其他网站公告信息而导致不利于自己的后果,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1)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2)已下载招标文件并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与此次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天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
采购人:上栗县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 址: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金山镇中合村安置区
联系人:贺先生
电 话:13607995015
招标代理机构:萍乡建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萍乡市建设东路609号/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平安路77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8079996686
邮 箱:992364811@qq.com
2019年11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