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2]
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信丰县残疾人联合会的委托,现就其阳光家园计划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XFXD2019-XF-C033
(二)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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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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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阳光家园计划 (国内服务) |
97 |
人 |
一、采购内容 1、服务人数及内容 2018年度我县开展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服务指标为97人,分年度实施。服务内容包括:配送中餐、生活清洁、个人卫生护理(上门理发)、上门常规指标检测、日常保健按摩、助行服务、精神慰藉及走访慰问等服务。 2、服务对象与条件 信丰县户箱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年龄为16~59岁,愿意接受居家托养服务,并能配合工作人员开展相关居家托养服务工作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 二、承接主体及条件 承接购买服务的主体为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各级各类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包括寄宿制机构和日间照料机构),福利机构和能够为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的残疾人托养机构和社会组织。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申请审批,注册登记手续齐全,合法运营、并经市县残联确认能够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 (二)有稳定的运营资金保障,确保能够持续运营发展。 (三)配备满足基本服务的工作人员,规章制度完善健全。 (四)配置与其服务范围相适应的服务场地,包括食堂、护理保健室、文化活动室、康复室、心理咨询劳动(生产)工作间等适合残疾人活动的场所。 (五)服务场所符合《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的建设要求。县(市、区)通过政府购买托养服务中标的托养机构和社会组织应报设市残联备案。(详情请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145500.00 |
(三)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磋商文件的购买:2019年11月04日至2019年11月08日(工作日内)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在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购买,标书工本费2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六)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贰仟玖佰壹拾圆整(2910.00元),须在响应截止时间止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如注册地已取消银行开户许可证的情形,可不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但需提供所在地银行或主管部门出具取消银行开户许可证的通知。转入其他账户一律不予认可。),否则响应无效。
(七)响应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磋商地点:2019年11月14日15: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侧博大新城1号楼-信达招投标),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磋商会。签到时间以当面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不接受邮寄等形式)。逾期(以签到时间为准)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采购合同签署一个月后,支付项目资金总额的15%,成交人按采购单位要求完成服务内容,按季度拨付相应服务后款项,即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提交相应的书面材料并经采购单位审核合格后,支付上一季度的服务款项。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为按成交总金额的1.8%进行收取,详见磋商文件。
(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十一)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信丰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信丰县行政服务中心七楼707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97-3335160
代理机构: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侧博大新城1号楼-信达招投标
联 系 人:刘小冰
电 话:0797-3397112
公司邮箱:xfxdztb@126.com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信丰县支行
户 名: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 1510 2012 0900 0025 842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