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30]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的委托,就宜春城市智慧应用建设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中心-YC2019-160
2、招标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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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主要系统功能及技术规格要求 |
年预算金额 |
三年总预算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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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城市智慧应用建设项目 |
详细功能和技术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
850万元/年 |
2550万元 |
宜春城市智慧应用建设项目分为五个分项服务,参见下表。投标人须按照分项服务进行分项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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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分项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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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城市智慧应用建设项目 |
社会信用信息应用平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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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建设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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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餐饮监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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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耗分析管理平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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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招商服务(包括:精准招商服务、智慧应用公共支撑服务) |
(清单及功能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技术参数要求”)
3、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等相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营业执照;
②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提供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 ;
⑤纳税证明材料: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⑦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代理机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电子版按照电子投标系统进行上传,另外投标时必须携带各自的CA数字证书用于标书解密。
4、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投同一品牌产品,作一家有效投标商处理,以评标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
5、拟投标人须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04日至2019年11月12日电子投标系统规定的时间内。
6、拟投标人可在以下网站查看本项目采购公告并下载招标文件网站: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投标人。
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采用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账,不接受个人汇款。电子投标系统内可获取开户名称及账号,转账单需注明投标项目编号。
8、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9、标书投送截止、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9日9:00(北京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各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jxzfcg.gov.cn)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10、联系人:黄璐
联系电话:0795-3216796
联系地址:宜阳大厦中座431
11、采购单位:宜春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联系人:温琪琳
电话:0795—3232366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厦东座11楼
12、监督部门:宜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5-3198518
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东座623室
13、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的形式与宜春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联系。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还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