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7]
赣州市融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信丰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现就其信丰县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工作技术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 项目编号:GZRH2019-XF-C003
(二)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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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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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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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工作技术服务项目 (国内服务) |
1 |
项 |
一、工作任务 按照《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字〔2019〕55号)文件要求,现行征地补偿标准自2015 年10 月1 日实施以来,已近4 年,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根据部、省相关政策“每2-3 年需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的要求,有必要对现行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保持标准的现势性,使之与我省当前经济发展水平更相适应。 根据赣州市信丰县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可承受力以及农民生产和生活实际等因素,测算全域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对赣州市信丰县现行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以保持标准的现势性,使之与赣州市信丰县当前经济发展水平更相适应。 二、调整思路 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本轮调整取消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统一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征地补偿标准,应从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可承受力以及农民生产和生活实际需要出发,妥善处理征地补偿标准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法定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民补偿诉求之间的关系,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证被征地农民正常生活水平不降低。 三、调整原则 (一)统筹兼顾原则 调整既要考虑提高征地补偿水平,满足农民对土地征收水平不断增长的经济诉求;又要考虑政府财政对土地征收的支付能力,经济建设发展最终目的也是为了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要辩证处理好两者的关系,真正做到保障发展与维护权益两不误。 (二)调幅适中原则 为缩小县(市、区)之间的差距且使差异更趋合理,调整要适中,既有所提高,幅度又不能过大,要有利于新老标准的衔接。既有利于满足农民合理利益的诉求,又要有利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 (三)同地同价原则 在同一区片内,土地利用类型、区位条件、客观收益水平、供求状况、人均耕地数量等条件基本相同的地块,其征收补偿价格应基本相同,不因征地目的及土地用途不同而有差异,以保证对被征地农民的公平性。 (四)程序合法原则 县(市、区)统一年产值标准测算后,要进行设区市级初步审核平衡、省级审核平衡。各级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定。县(市、区)自然资源局要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有关要求,依法做好听证和公示工作;最终成果须报省政府审定及报部备案,而后公布实施,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五)平稳过渡原则 要切实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对新标准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防止新旧征地补偿标准之间差距过大引发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工作内容 1、征地片区范围重新调整 (1)在工作底图上,标出行政村界线; (2)对相邻的行政村基本情况进行分析比较和判断,基本情况比较主要指地类、农用地产值水平、土地区位、人均耕地数量、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的比较; (3)对基本情况相似的行政村进行适当归并,形成征地区片,如果行政村较大且基本情况差异较大,可以根据区位条件和地类情况等因素以主要地物为依据对行政村进行分割,分割界线一般参照线状地物或明显的地类边界; 2、测算区片初步综合地价 征地区片价的测算以征地区片为单位,要求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测算。测算方法有年产值倍数法、征地案例比较法、农用地价格因素修正法等。在对各种测算方法结果的综合分析的基础上,采用其中两种方法结果结果的平均值确定。 五、工作流程 拟采取县(市、区)初步调整测算、设区市内部平衡、全省平衡、征求省直有关部门意见、组织听证、成果汇总、报省政府审定和上报自然资源部备案。 六、工作成果 1、《信丰县征地补偿标准调整报告》; 2、《信丰县征地补偿标准调整结果报告》; 3、《信丰县征地补偿标准调整结果分布图》。 七、交货时间:2019年11月30日前提交最终成果。 |
150000.00 |
(三)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磋商文件的购买: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1月01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在赣州市融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六)响应保证金:叁仟元整(3000.00)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一天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
(七)响应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2019年11月07日10: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赣州市融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磋商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九)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十)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信丰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信丰县嘉定镇府前路1号
电话:13766362257
联系人:蓝女士
代理机构:赣州市融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信丰县嘉定镇体育中心南侧体育新居A3栋202号
联 系 人:蓝希辉
联系电话:0797-3308848
公司邮箱:jxxfrhztb@163.com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赣州信丰支行营业部
户 名:赣州市融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1510201019000025228
网 址:http://www.jxsggzy.cn/web/(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赣州市融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