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6]
永丰县南部山区乡村振兴交通提升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永丰县南部山区乡村振兴交通提升工程已经永丰县人民政府批准采用PPP模式运作。政府授权项目实施单位为永丰县交通运输局,授权出资方为永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PPP模式公开选定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授权的出资机构共同成立项目公司(SPV),对本项目进行建设-运营-移交。特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1.1项目名称:永丰县南部山区乡村振兴交通提升工程
1.2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永丰县龙冈畲族乡、石马镇、上溪乡、沙溪镇、上固乡、君埠乡。
1.3项目投资估算:项目估算投资62825万元人民币。
1.4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建设4条公路,为永丰县X815龙冈至东固(龙冈至教头段)、永丰县X038石马至墩塘口(红岭-墩塘口)、永丰县X039石马至上溪公路和S219永丰县上固至焦坑段公路改建工程,全长90.197公里。其中:永丰县X815龙冈至东固(龙冈至教头段)、永丰县X038石马至墩塘口(红岭-墩塘口)、永丰县X039石马至上溪公路3条公路为三级公路,路基宽度7.5米,路面宽度6.5 米,水泥砼路面;S219永丰县上固至焦坑段公路为二级公路,路基宽度8.5-10米,路面宽度7米,沥青混凝土路面。4条公路全线共新建36座桥梁,共长2023m;全线共设置涵洞291道,共长3587.33m。
1.5项目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6项目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永丰县南部山区乡村振兴交通提升工程社会资本方招标。招标范围为:永丰县南部山区乡村振兴交通提升工程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移交及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等。
1.7项目合作期:本项目合作期限共2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3年。
1.8项目运作模式: 本项目拟采用PPP模式,由永丰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实施机构永丰县交通运输局通过招标方式依法选择合格的社会资本方,政府授权的出资方永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组建PPP项目公司(SPV)。政府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与社会资本方建立风险分担、股权合作的长期合作关系。本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移交工作,设计由政府方负责,允许项目公司在不偏离原设计用途前提下提出设计优化建议。
1.9项目投资结构:由社会资本方与永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项目公司由社会资本方控股,社会资本方出资比例为51%,永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49%。
2.1凡有投资意向并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财务能力、 投融资能力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均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资格预审申请人入围名单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2.2资格预审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2.2.1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原件。)
2.2.2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商业信誉良好,近3年(2016年 12 月 12 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出现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2.3资格预审申请人经营状况良好,相关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未被江西省各级招投标监管部门或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建设市场(提供承诺函)。
2.3资格预审申请人2016年12月12日至资格预审截止日无失信处罚(失信处罚包括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截图和网址。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5招标人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方法:合格制。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预审评审小组,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资格预审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资格预审合格人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所有资格预审申请人,对资格预审合格人发出《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合格人凭《投标邀请书》及单位介绍信等领取《招标文件》。
4.1请申请人于2019年 10 月 25 日至2019年 11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北大道1366号凤凰洲紫瑞国际2#办公商业楼1102室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4.2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4.2.1申请人对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阶段至投标阶段申请人名称需保持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申请文件);
4.2.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和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前来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4.2.3投资申请(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4.2.4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4.2.5若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名材料,则视为报名无效。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11 月 18 日 9 时 30 分,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
5.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厅)
注: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有变动,招标人将另行通知。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不设置资格预审保证金。
8.1 招标人:永丰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吉安市永丰县跃进路84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96-2522126
8.2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优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北大道1366号凤凰洲紫瑞国际2#办公商业楼1102室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91-86358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