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0]
项目名称:永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XXRCG-2019-YF04
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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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采购设备 |
货物清单 |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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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XRCG-2019-YF04 |
监控设备 |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
14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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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近三年内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原件】;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2符合《关于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赣市管办字【2018】04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开标前7天内“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本项目。
2.4以上(1.1、1.2、1.3、1.4、1.5、2.2)资格条件证明文件除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外,还须另外准备一套资格审查文件在开标现场单独递交,并在文件袋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采购代理机构概不接收零散资料。
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可从2019年 8月9日起至2019年8月22日前自行在江 西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网 址 :http://jxsggzy.cn/web/ )吉安政府采购网(http://218.64.81.5/zfcg/)、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aprtc.gov.cn/)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等资料(包括补充变更等),并按谈判文件要求编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竞争性谈判大会。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8月23日 9:30前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23日9:30前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8月23日9:30 前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正本份数:壹份;副本份数:叁份。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1)保证金金额:贰仟捌佰元整(¥2800元);
(2)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缴纳。
(3)缴纳方式:竞争性谈判保证金采取电子系统缴纳方式,具体如下:
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其投标保证金出账时间,如未在规定的到账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则按无效响应处理。请各供应商以转账方式从企业开户银行的基本账户提交到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登入系统后由下列任意账户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一日17时00分前未到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收款单位:永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登入系统后获取。
帐号:登入系统后获取。
注:①谈判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
②缴纳成功的供应商必须回缴纳页面点击“确认缴纳”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以谈判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母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③供应商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修改正确并完善,以免影响正常缴纳保证金。
④供应商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新点客服:4009980000。
(4)投标人可提供银行保函原件。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并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由采购代理机构开标时现场展示确认,缺少一项视为无效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收取、退还按吉市管办字〔2018〕2 号文件执行。
(5)①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②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6)中标人提交保证金为银行保函的,应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退还。退还方式由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
采购人:永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吉安市永丰县崇文西大道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397969587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旭荣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吉安市穗华小区16栋102号
联系人:张生、龚生 联系电话:0796-8200591
电话:张生17346768881、龚生17770655456
采购监管部门:永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江西旭荣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19年 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