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0]
江西鼎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分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委托,依据分宜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复的分购2019F000234112采购计划,对分宜县城区交通安全设施(红绿灯、卡口)采购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JXXYDC-2019-013
二、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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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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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购2019F000234112 |
分宜县城区交通安全设施(红绿灯、卡口)采购项目 |
1 |
批 |
详见“第六章 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要求” |
285 |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7、投标人需持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使用投标专用章的需提供对投标专用章等同公章法律效力的说明函原件,下同);
8、对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0、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材料: 资料格式参照第五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中10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制作,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以处理。
五、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 号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向中标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址:本项目不收取标书工本费及报名费,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2019年08月19日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供 应 商 必 须 在 江 西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网 址 :http://www.jxsggzy.cn/web/下同)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也将公布在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fyggzyjyzx.com/),请潜在投标人注意浏览。
九、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9年08月30日上午09:3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 CA 数字证书和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两副)出席开标会议,签到时间以递交 CA 数字证书时间为准。
十一、开标地点: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宜县北环路与天工北大道交汇处、新武装部旁)。
十二、采 购 人:分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分宜县昌山南路267号
联 系 人: 阮先生
联系电 话: 13517901619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鼎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790-5880302/18779015619
单 位 地 址: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天工美食广场10栋三楼
邮 箱:2427543611@qq.com
2019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