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0]
资格预审公告
本项目为高安市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编号: 谷正-GACG2019-0805),已由高安市人民政府批复核准,同意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进行投资建设,并且高安市人民政府授权高安市水利局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拟招社会资本合作者,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背景
高安文化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在历史上留下了深刻印记。我们力求将历史文化与景观有机结合,构筑人文与自然的和谐统一。高安市拥有多个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和国保单位。其中大部分文化遗址在市内,其余均在郊区,且离市区较远。我们希望分散在郊区的遗址文化也能在市内有所体现,让这些文化能够得到充分展示与传承。
高安市位于锦江中下游,锦江贯穿市区东西,经常受洪涝灾害的影响,历史上锦江中下游水灾颇为频繁,有历史资料记载的水灾就有50 多次随着高安市城市经济社会及城市建设的迅猛发展,城区对水安全和水环境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水系的水安全、水环境已成为影响城区城市规划建设及发展的重要因素。
项目区所属高安市中心城区,目前连锦河、筠西溪、锦河等水系两边房地产开发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用地比较紧张。在此背景下,通过各水系的整治既能疏通各片区水系,保证片区防洪排涝安全要求, 又能尽量减少用地,保证地块充分发挥其最高的经济价值,成为本工程需要解决的矛盾。基于此,高安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建设管理部门, 结合高安城区规划建设要求,经认真调研、反复讨论,决定针对连锦河、筠西溪、锦河等水系区域开展改造治理工作,实施“高安市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二、PPP项目概况
1、项目授权主休:高安市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机构:高安市水利局
2、项目名称:高安市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编 号:谷正-GACG2019-0805
3、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64663.2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47911.25 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8555.95 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基本预备费 4517.38 万元,建设期利息 3678.68 万元。
4、项目资本金:本项目总投资为 64663.25 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银行贷款 47000万元(占总投资的72.68%),自筹17663.25 万元(占总投资的27.32%)。
5、合作年限:项目合作期为 25 年,其中建设期 3 年
6、运作方式:BOT(建设-运营-移交),由社会资本方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工作,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工作;
7、本项目综合回报率:5.4%
8、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三、PPP项目采购需求
高安市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总共包括四个项目:连锦河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连锦河整治工程)、筠西溪改造工程、凤凰湖广场及凤凰湖改造-活水引入工程、锦河抬水坝工程。
项目起于永安大道,途径规划道路莲花大道,现状道路瑞阳大道、高安大道,连接到锦河,水线绵延 3km,其中最宽景观面约为450m,总面积约为 34.1405 公顷,其中绿化种植工程 212691 ㎡,铺装
工程 90568 ㎡,景观小品 1 项,水系治理 19829 ㎡,电气工程 320720㎡,室外家具1 项,给排水212811 ㎡,土方工程250000m,弱电1 项。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备注 |
|
1 |
绿化种植工程 |
m2 |
212691 |
含苗木、支撑、成活养护 |
|
2 |
铺装工程 |
m2 |
90568 |
|
|
3 |
景观小品 |
项 |
1 |
|
|
4 |
水系治理 |
m2 |
19829 |
|
|
5 |
电气工程 |
m2 |
320720 |
庭院灯、草坪灯、投光灯、灯带等 |
|
6 |
室外家具 |
项 |
1 |
包括座椅、导视牌、垃圾桶 |
|
7 |
给排水 |
m2 |
212811 |
|
|
8 |
土方工程 |
m3 |
250000 |
|
|
9 |
弱电 |
项 |
1 |
|
(2)筠西溪改造工程
筠西溪改造工程范围北至平安大道,南至锦江,总用地红线面积:657549m2。其中:
1)筠西溪北至平安大道,南至锦江,长度约 4320m(含道路桥下水域),用地红线面积:522028m2,其中绿化种植工程 297380 m2,铺装工程 64340 m2,景观小品 1 项,水系治理 1 项,土方工程 237904 m3,配套市政工程(强弱电、给排水)1 项。
2)筠西溪支流一北至平安大道,南至瑞湖路,长度约 740m(含道2)路桥下水域),用地红线面积 20078m2,其中绿化种植工程 9718m2,水系治理 24242m2,土方工程 11662m2;
3)筠西溪支流二北至平安大道,南至瑞州西路,长度约 2940 m(含道路桥下水域),用地红线面积 115443m2,其中绿化种植工程 78693m2,水系治理 45570 m2,土方工程 94432 m2; 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筠西溪改造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备注 |
|
1 |
筠西溪 |
|
|
|
|
1.1 |
绿化种植工程 |
m2 |
297380 |
含苗木、支撑、成活养护 |
|
1.2 |
铺装工程 |
m2 |
64340 |
|
|
1.3 |
景观小品 |
项 |
1 |
|
|
1.4 |
水系治理 |
项 |
1 |
|
|
1.4.1 |
自然河流驳岸 |
m2 |
12960 |
|
|
1.4.2 |
湿地河流 |
m2 |
1300 |
|
|
1.4.3 |
景观水景 |
m2 |
200 |
|
|
1.4.4 |
河道清淤 |
m2 |
97200 |
|
|
1.4.5 |
排涝站 |
座 |
2 |
|
|
1.5 |
土方工程 |
m2 |
237904 |
堤岸整理、驳岸、湿地植物 |
|
1.6 |
配套市政工程(强弱 电、给排水) |
项 |
1 |
含雨水回收设施 |
|
2 |
筠西溪支流一 |
|
|
|
|
2.1 |
绿化种植工程 |
m2 |
9718 |
含苗木、支撑、成活养护 |
|
2.2 |
水系治理 |
m2 |
24242 |
|
|
2.2.1 |
自然河流驳岸 |
m2 |
2220 |
|
|
2.2.2 |
河道清淤 |
m2 |
10360 |
|
|
2.3 |
土方工程 |
m2 |
11662 |
|
|
3 |
筠西溪支流二 |
|
|
|
|
3.1 |
绿化种植工程 |
m2 |
78693 |
含苗木、支撑、成活养护 |
|
3.2 |
水系治理 |
m2 |
45570 |
|
|
3.2.1 |
自然河流驳岸 |
m2 |
8820 |
|
|
3.2.2 |
河道清淤 |
m2 |
36750 |
|
|
3.3 |
土方工程 |
m2 |
94432 |
|
(3)凤凰湖广场及凤凰湖改造-活水引入工程
凤凰湖广场及凤凰湖改造-活水引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拦河坝1 座、进水闸 2 座、引水管道 1965 米。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备注 |
|
1 |
拦河坝 |
座 |
1 |
采用液压升降坝,坝顶高 31.0m |
|
2 |
进水闸 |
座 |
2 |
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单孔净宽0.7m。 |
|
3 |
引水管道 |
m |
1965 |
道采用 DN700 玻璃钢夹砂管 |
(4)锦河抬水坝工程
本次锦河抬水坝工程包括左岸接头土坝 1 座,船闸 1 座,液压升降坝 1 座,泄水闸 1 座,右岸接头土坝 1 座。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如下:
锦河抬水坝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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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左岸接头土坝 |
座 |
1 |
|
|
2 |
船闸 |
座 |
1 |
|
|
3 |
液压升降坝 |
座 |
1 |
|
|
4 |
泄水闸 |
座 |
1 |
|
|
5 |
右岸接头土坝 |
座 |
1 |
|
三、PPP项目申请人资格预审要求
1、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资格预审申请人净资产≥10亿元;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格预审需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申请人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
(2)提供申请人2017或2018年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
(3)提供申请截止日前近六个月内任一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4)提供申请截止日前近六个月内任一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5)提供响应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原件或复印件;
(6)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需与投标当天受委托人一致)。
注: 以上(1)-(6)项资质审核所需资料按要求于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未按要求提供或资质证明材料不清晰、不齐全的,其资格预审审查不通过。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资格预审通过方法:采用合格制,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同,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的下一环节。
五、获取资格文件的时间和期限、地点、方式
5.1、有意向的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下同)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5.2、有意向的供应商从2019年8月12日至2019年8月24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六、资格预审文件提交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 9月 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安市锦惠中路376号)
七、本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高安市水利局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770591179
2、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谷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高安大道黄泥岗停车场金亿实业五楼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13576001303
八、有关本项目相关信息将在网站上进行公布,请潜在申请人随时关注(以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信息为准)本网站,以免缺漏重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