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01]
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高安市第三小学的委托,依据高安市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GACG20190723)确定的采购方式,对其高安市第三小学学生书包柜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高安市第三小学学生书包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弘和-GA2019-01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高安市第三小学
联 系 人:钱锋光
联系电话:1387953176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高安市瑞阳大道毛家巷B6栋一单元四楼
邮 编:330800
联 系 人:张小玲
电 话:18779550950
电子邮箱:1129458353@qq.com
采购项目预算:21.09万元人民币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21.09万元人民币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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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
简要说明 |
数量 |
采购备案编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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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第三小学学生书包柜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1批 |
GACG2019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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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采购,须整包参加询价采购,不得拆包。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用于资格审查:
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或 复印件加盖鲜章);
②提供投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③供应商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④提供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 ;
⑤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
各供应商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并单独整理成册,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期限、地点、方式
(1)有意向的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 :http://www.jxsggzy.cn/web/下同)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jiangxi.gov.cn)。
(2)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在2019 年8月02日至 2019年8月06日(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进入“保证金管理”中的“线下项目报名”)。
(3)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9 年8月02日至 2019年8月0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8:30~12:00,14:30~17:00时网上报名,请将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名信息表发到1129458353@qq.com邮箱。已报名的供应商,放弃本次询价的,应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一天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投标时间为2019 年8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招标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9 年8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开标会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纸质投标文件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准。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在2019 年8月08日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之前提交肆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及账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转账成功后必须回生成子账户页面点击“查询”按钮。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九、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的形式与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必须由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报名回执单;非法人提交质疑函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