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01]
抚州市东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执法局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汝水大道至科技路以南建文化墙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招标编号:FZDX2019-D19
二、招标类别:汝水大道至科技路以南建文化墙工程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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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控制价(人民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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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水大道至科技路以南建文化墙工程采购项目 |
1 |
批 |
48.856万元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四、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或者三证合一版本原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8年6月份至磋商前连续三个月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8年6月份至磋商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2、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操作步骤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七条)。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投标截止时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上资料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到帐时间提交磋商保证金即视为报名。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9年8 月 12 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城市规划艺术展示中心/抚州城市展览馆四楼)开标厅;同时,提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正三副)。
七、磋商时间和磋商地点:定于2019年 8 月12 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城市规划艺术展示中心/抚州城市展览馆四楼)开标厅,届时各响应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执法局
详细地址: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钟岭大道266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8707041800
采购代理机构:抚州市东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抚州市伍塘路伍塘小区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907947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