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31]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丰城市丰东灌区管理局的委托,对其丰城市玉华山水库工程(一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社会资本方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一、项目授权主体:丰城市人民政府
二、项目实施机构:丰城市丰东灌区管理局
三、项目编号:XMTHNC2019-027
四、PPP项目名称:丰城市玉华山水库工程(一期)
五、PPP项目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1.1项目背景
玉华山水库(原八一水库)位于江西省丰城市荷湖乡境内,距丰城市区公路里程约38km,是清丰山溪丰水上游支流的控制性工程。1958年原设计方案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78.0km2,总库容约4600万m3。当年开工建设后只完成主河道改道、主河道河床部位人工填土及下游排水棱体工程、2#副坝上也完成灌溉涵管的管身部分,后因移民较多、土方量大等原因停工至今。以后有部分移民陆续回迁,目前工程所在地基本上恢复了原貌,未再扰动。
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人口的逐步增加及城市工业的不断发展,用水量也必定跟着增加,丰城市区近、远期不增加供水设施,供水量不足势必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因此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为促进丰城市的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规划建设玉华山水库工程是必要的。
1.2项目类型
本项目类型:新建项目。
1.3项目投资规模与建设内容
1.3.1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56958.82万元。静态总投资53485.93万元,其中工程部分静态投资41039.75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静态投资10244.89万元,环境保护工程静态投资2201.29万元,建设期利息3472.89万元。
1.3.2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玉华山水库工程一期。具体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主坝(粘土心墙坝,坝顶高程68.5m,坝顶宽7m,上游设钢筋混凝土防浪墙,防浪墙顶高程69.70m,防浪墙高2.7m,最大坝高37.5m,坝顶长1600m)、2#主坝(粘土心墙坝,坝顶长472m,坝顶高程68.5m,最大坝高41.5m,溢流净宽30m)、岸边溢洪道(布置在2#主坝左岸,堰顶高程为60.00m,采用3孔溢流,孔口尺寸为10m×7.5m)、引水隧洞(隧洞尺寸为3m×3.2m,采用50cm厚钢筋混凝土衬砌)、施工临时工程(包括1#主坝围堰、2#主坝围堰、导流洞、施工道路7.8km、10kV供电线路13km、10kV中心变电所1座、施工仓库1500 m2、施工单位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42045m2、建设单位临时房屋建筑、其它施工临时工程等)、环境保护工程(包括水环境保护工程、生态保护措施、固体废弃物处置工程、人群健康保护工程、环境监测、环境保护临时工程等)、建设征地移民(包括枢纽工程建设区征地补偿费、居民点新址征地和基础设施建设费、水利水电工程设施补偿费等)。
具体投资构成如表1-2所示
表1-2:总投资估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安工程费 |
设备购置费 |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
合计 |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
29324.67 |
29324.67 |
|||
一 |
1#主坝 |
16851.21 |
16851.21 |
||
二 |
2#主坝 |
12473.46 |
12473.46 |
||
第二部分:施工临时工程 |
5153.08 |
5153.08 |
|||
一 |
导流工程 |
1679.02 |
1679.02 |
||
二 |
施工交通工程 |
395 |
395 |
||
三 |
施工供电工程 |
242 |
242 |
||
四 |
临时房屋建筑工程 |
1959.61 |
1959.61 |
||
五 |
其他施工临时工程 |
877.45 |
877.45 |
||
第三部分: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
3522.02 |
3522.02 |
|||
一 |
建设管理费 |
849.99 |
849.99 |
||
二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1585.98 |
1585.98 |
||
三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586.12 |
586.12 |
||
五 |
其他费用 |
499.93 |
499.93 |
||
一至三部分投资合计 |
34477.75 |
3522.02 |
37999.77 |
||
基本预备费(8%) |
3039.98 |
||||
静态投资 |
41039.75 |
||||
Ⅱ |
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暂列) |
10244.89 |
|||
Ⅲ |
环境保护工程投资 |
2201.29 |
|||
Ⅳ |
工程投资总计(Ⅰ~Ⅲ) |
||||
静态总投资 |
53485.93 |
||||
建设期融资利息 |
3472.89 |
||||
总投资 |
56958.82 |
注:各子项目用地的具体位置、范围以政府审批的用地红线图为准,最终建设规模以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以及设计变更确定的范围为准。
六、PPP合作模式
6.1项目建设资金由社会资本方负责筹集,本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20%。
6.2合作期限:25年。其中,建设期不超过3年;运营期22年。
6.3 合作内容及回报机制如下:
(1)合作内容:包括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含设计或设计优化)、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
(2)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上述所述所有事项最终以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
七、社会资本方资格条件
(一)资格要求
1. 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新版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只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2017、2018)年度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申请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至申请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2018年至申请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其他要求:
1)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2016年1月1日至今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体系中无不良记录(提供财务状况声明函)。
2)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
(二)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的下一环节。
(三)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领取本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四)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时间、地点
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2019年7月31日至2019年8月6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丰城市孙渡街道雷焕路(新城经典)18幢555号)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申请人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1)申请人对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申请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前来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八、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8月27日14: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九、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丰城市第二行政中心9楼开标室(龙光中大道335号)。
十、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丰城市丰东灌区管理局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紫云南大道1136号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0795-7157850
(二)采购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丰城市孙渡街道雷焕路(新城经典)18幢555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791-83865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