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8]
根据瑞昌市政府采购办(瑞购2019B000211062)号批复,江西省欣信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受瑞昌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瑞昌市投资公司HZS180混凝土搅拌站采购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名称:瑞昌市投资公司HZS180混凝土搅拌站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RCZC-201906-61
3、项目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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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编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技术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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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瑞购2019B000211062 |
HZS180混凝土搅拌站(旁置式结构) |
2 |
套 |
56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4、采购预算:预算金额为人民币伍佰陆拾万元整(¥560.00万元),超过预算金额报价无效。
5、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5.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5.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以来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 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开标前十日内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5.4、投标人提供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告知项、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6、获取标书方式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6月20 日起至2019年6月26 日止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7、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和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9年7月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逾期投标无效。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证书和密封好的纸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书时间为准。
9、CA 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瑞昌市南环路40号国贸大厦2楼)。
10、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11、质疑处理:1)本项目不进行集中答疑。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请按相关法规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投标人提出质疑时须提供(1)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人及法人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一份(2)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一份】送到我公司。否则,将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条款。对投标人的疑问我公司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十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接受。
12、采购人:瑞昌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13979272024
13、招标代理机构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瑞昌市东方星城东门19栋2单元门面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0792-4205667
电子信箱:89356522@qq.com 邮 编:332200
江西省欣信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