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4]
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加快建成小康社会的步伐,切实改善城乡环境,全面提升城乡生态与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谐秀美乡村。崇仁县决定实施崇仁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垃圾处理 PPP 项目(下称“本项目”)。经崇仁县人民政府授权,崇仁县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作本项目。现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参加资格预审。
(一)项目名称:崇仁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垃圾处理 PPP 项目
(二)项目编号:FZHX-2019-G037
(三)授权主体:抚州市崇仁县人民政府
(四)实施机构: 崇仁县城市管理局
(五)项目概况:崇仁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垃圾处理 PPP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涉及崇仁县下辖7个镇(巴山镇、礼陂镇、航埠镇、河上镇、孙坊镇、相山镇、马鞍镇)8个乡(六家桥乡、三山乡、郭圩乡、白陂乡、桃源乡、许坊乡、白路乡、石庄乡)的城区、乡镇生活垃圾治理工程,范围内覆盖现状总人口约 38.645 万人的生活垃圾治理,具体包括项目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前端收集、压缩转运体系和数字化管理平台的投资建设,并将生活垃圾转运至崇仁县垃圾填埋场。
(六)投资预算: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项目首期估算总投资3205.77万元,其中:工程费2974.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78.95 万元,预备费152.66 万元。整个合作期 15 年内累计估算投资总额为 10478.73 万元(含运营期内的设备更新置换),年均投资额约 698.58 万元。
(七)运营绩效服务费:约4547.8万元/年。
(八)合作期限:综合考虑PPP项目相关政策(合作期10年—30年)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合作期设置为15年零6个月(其中包含建设期6个月,营运期15年)。
(九)合作方式: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本次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在依法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正式成交之后,由社会资本方全额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限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移交工作等。项目公司通过政府支付的运营绩效费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利润。在项目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及相关资料全部完好、无偿地分别移交给崇仁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最终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十)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的能力,企业经营范围必须包括保洁、垃圾清运、垃圾处理等相关服务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社会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4、申请资格预审的社会投资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资格预审文件的购买时间、地点及方式: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5月31日(工作日内)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在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另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十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审查时间、地点:2019年6月17日10:00(北京时间),审查地点: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申请人的代表出席,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十三)资格预审评审办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即为合格的申请人,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下一轮。
(十四)联系方法:
实施机构:崇仁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 抚州市崇仁县西郊公路东50米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907941974
采购代理机构:抚州市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高新区财富广场6A栋19楼
联系人:过美华 电话:18607940066
邮箱:623479289@qq.com
公布媒介: http://www.ccgp-jiangxi.gov.cn(江西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jxsggzy.cn(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ztb.jxfz.gov.cn/cr/ (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