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6]
依据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复[批复号:康采招(2019)220号],江西赣州华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委托,对路段式行人过街信号灯(带时段自动控制功能模块)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JXHS2019-NK-X003
(二)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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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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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路段式行人过街信号灯(带时段自动控制功能模块) |
1 |
套 |
1、生产厂家具有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该质量体系管理必须是适合道路交通信号灯的设计开发、生产和服务);(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2、Φ300人行横道信号灯等道路交通信号灯符合国家标准《GB14887-2011道路交通信号灯》中检测项目至少29项的要求,都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在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3、外壳:纯黑色,灯具外壳使用寿命≥10年,采用黑色的抗紫外辐射的聚碳酸酯工程塑料材料注塑整体成型; 4、所有的LED管采用芯片封装,中心光强和半光强视角≥3500mcd/25度或者≥3000mcd/30度,红色波长为620~630nm,绿色波长为500~508nm,使用寿命≥50000小时; 5、光学性能: Φ300人行横道信号灯:在基准轴向下、左右都为0度时,红灯的光学性能大于180cd、绿灯的光学性能大于250cd,但都不超过300cd; (依据来自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在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中的相关检测项目) 6、功率及功率因数: Φ300人行横道信号灯:功率≤4.6W、功率因数≥0.94; (依据来自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在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中的相关检测项目) 7、灯芯独立完整,可以拆卸,LED灯板和电源分开搁置,以保证灯板处的密封以及电源处的散热; 8、所有标准件全部采用不锈钢材料; 9、所有密封件采用硅橡胶材料; 10、前盖开启采用转轴绞簧结构,转轴和绞簧都需使用不锈钢材料,灯前盖可双向开启,开启时不需使用螺栓,只需用手压下绞簧即可,而且可以任意向左或向右双向打开前盖,并可实现与后壳分离,以便于维修; 11、无需改变信号机设置直接通过电路控制可以实现整体信号灯降亮功能; 12、灯壳的背面设置出线孔,能容纳ф20MM电缆出入并有可靠的防水防尘措施; 13、显示图形的信号灯需符合国标附图形状; 14、单个灯具具有独立的模块结构并能任意组合成多灯结构,箭头灯芯与满屏灯芯可以按需求进行互换; 15、信号灯组两端应有齿形调整结构,可以根据路口需要进行5度内的步进调整; 16、外壳防护:IP53; 17、耐高温性能:80℃±2℃工作24h信号灯工作正常,不应有变形、龟裂、光泽变化,密封处不应有爆裂现象; 18、耐低温性能:-40℃±3℃工作24h信号灯应正常工作,不应有变形、龟裂、光泽变化,密封处不应有爆裂现象; 19、湿热性能:40℃±1℃、湿度93%±2%,时间48h工作正常,并测试绝缘电阻大于2 MΩ; 20、绝缘电阻:大于2MΩ; 21、盐雾试验:35℃±2℃、盐雾溶液质量百分比浓度为5%±0.1%,96h内每隔45min喷雾15min,试验后在10000m2锈点数少于8个; 22、抗冲击性能:质量0.51Kg、直径50mm的钢球从400mm的高度自由下落至信号灯表面,透镜不得碎裂,封接处不得有开裂; 23、抗震动:频率10~500Hz、0.02g2/Hz(10~50 Hz)、 0.01g2/Hz(50~150 Hz) 、0.002g2/Hz(150~500 Hz),3轴,每轴持续2h,信号灯工作正常,无零件损坏松动,无电器接触不良; 24、安装支架由钢板成型并经热镀锌350g/m2、; 25、具有前遮沿,采用铝板经喷黑塑处理。 |
49097.00 |
(注:以上产品均为国产产品,并且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响应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公告期限:2019年05月17日至2019年05月21日为询价通知书的公告期限。
(六)询价通知书的购买时间:2019年05月17日至2019年05月21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在江西赣州华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购买,询价通知书工本费100元/本,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接受现金或转账)
(七)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玖佰元整(¥900元),必须从响应供应商的银行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足额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户名:江西赣州华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赣州银行银河支行 账号:2880000103010003065烦请备注项目编号并注明投标保证金)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响应无效。
(八)响应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地点:2019年05月22日15:00(北京时间),询价地点:江西赣州华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南康办事处(赣州市南康区泰康西路新华书店8楼 (财政局斜对面)),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询价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询价通知书。
(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联系方法: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江西赣州华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泰康西路新华书店8楼(区财政局对面)
电话:0797-6666911
邮箱: 1471806233@qq.com
联系人:吴洋
银行帐号:
1、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赣州市长征大道支行
户名:江西赣州华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账号:1992 3832 6734(此账号只用作收取工本费)
2、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创业支行
户名:江西赣州华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账号:3605 0181 0167 0000 0221(此账号只用作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3、开户行名称:赣州银行银河支行
户名:江西赣州华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账号:2880 0001 0301 0003 065(此账号只用作收取退还投标保证金)
备注:请各供应商注意以上账号用途,打错账号者无效。
(2)采购单位: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办
电话:0797-6632024
联系人:胡先生
江西赣州华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