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5]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己由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授权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以下简称招标人)为实施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项目名称: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2.2项目建设地点: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帆路以南、春水路以北、宜创路以西。
2.3项目投资金额及建设规模:
(1)本项目总投资约为63685.1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8666.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752.01 万元、预备费4433.49 万元、建设期利息3833.03 万元)。
(2)新建1#和2#标准厂房以及配套基础设施。本项目用地面积约164253平方米(246.38亩),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厂房12栋,建筑面积193320平方米,2#厂房6栋,建筑面积83031平方米,合计总建筑面积276351平方米。配套建设场地道路、给水、排水、供电、消防、绿化等公用配套工程(约109533平方米)。
2.4项目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项目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社会资本方招标,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及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等。项目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须将项目资产完好、无偿地移交给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承接机构。
2.6项目合作期:合作期25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22年。
2.7资金来源: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项目建设资金由中选社会资本负责筹集。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相关规定,本PPP项目须按投资总额的21.49%(约13685万元)投入项目资本金,在本项目建设期内,项目资本金须按照项目实施机构批准的建设资金需求计划时间节点及时足额到位。若在项目建设期间,由于物价上涨、国家政策性调整引起征地拆迁的概算增加等原因造成项目总投资增加的,社会资本方应相应增加项目资本金投入金额。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预审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3.1.1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方法:合格制。本项目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和资格预审未通过的企业参与下一轮投标活动。
5.1请申请人于2019年 5 月6 日至2019年5 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和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宜春市袁山中路科鹏花园5栋401)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5.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申请人对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及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留底(原件经审查后当场退回)。
5.2.2若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名材料,则视为报名无效。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5 月 29 日 09时 00分,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
6.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x.yichun.gov.cn/)上发布。
8.1 招标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地址:宜春市经济开发区春风路1号
联系人:谭先生 电话:17707958911
8.2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宜春市袁山中路科鹏花园5栋401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0795--3196918 13507057178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5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