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5]
赣州宏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国土资源局赣县区分局的委托,对其赣县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监理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采购编号:GZHQ2019-GX-C003
(二)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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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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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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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
预算金额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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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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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含权属补充调查、城镇地籍测量修补测)项目监理 (国内服务) |
1 |
项 |
(一)工作范围 全区范围内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含权属补充调查、城镇地籍测量修补测、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县级基础等工作。 (二)工作期限 1.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县级初检等工作。 中标供应商在完成招投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7天内完成赣县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区级初检技术方案的编制和审定,并完成项目筹备小组的组建和相关工作。 2019年5月15日前,督促和指导赣县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作业单位完成自检,并根据工作进度,同步开展内外业核查,数据库质量检查等工作,完成县级成果的县级初检和汇交。 2019年5月20日前,完成县级国土调查成果汇交,并配合国家、省级及市级开展核查、检查工作。 2020年1月10日,完成县级统一时点更新成果的县级核查和数据库质量检查,完成县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成果上报。 2020年2月15日前,协助省级完成全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验收。 (注:如果工作期限与国家、省级相关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相冲突,以国家、省级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2.2019年5月10日前,督促和指导赣县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作业单位完成权属补充调查。 3.根据赣州市国土资源局赣县区分局赣县区分局的时间要求,督促和指导业单位完成城镇地籍测量修补测工作。 4.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县级初检等工作。 根据国家及省、市级关于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相关要求,在补充合同中另行约定。 (三)商务要求 1.供应商所投服务符合国家、省、市规范要求。 2.如为某单位的专利或特有产品,请各潜在供应商在答疑期内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3.所有投标产品的知识产权问题,由各供应商自行负责。 4.为保证工作进度和成果质量,保障技术人员到位,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应有2人以上(含2人)取得江西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人员考试合格证,且这些人员不得与我省其他设区市和县(市、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重复交叉使用和随意更换,须提供拟派人员在省内设区市和县(市、区)承担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不重复交叉使用并长期固定在项目所在地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供应商应保证至少1台本项目工作用车,投标时需提供车辆行驶证(自有)或车辆购买发票(自有)或车辆租赁合同原件进行查验。 5.免费数据质保期:自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1年的免费数据质保期。 6.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供应商的投标响应内容必须全部达到或优于本招标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7.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违规者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须满足项目工作要求,并最低按投标文件承诺拟派项目工作人员兑现到位;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人员数量没有达到要求,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并退还一切已支付费用。中标供应商承诺拟派的项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和重复交叉使用,否则,可视为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须退还招标人已支付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工作目标 1.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县级初检等工作。 中标供应商应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充分采用遥感、航拍和互联网+等先进技术手段,对赣县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进行100%内业地类一致性检查, 100%重点疑问图斑外业检查以及提交成果的格式及成果目录汇交检查,出具县级初检意见以及相关检查问题记录表,督促作业单位整改到位,以确保赣县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并形成县级检查报告报送市级复检。 2.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不动产调查相关规定,作业单位对权属界线发生变化的开展权属界线补充调查的过程和形成的成果(不动产登记成果)进行督导、检查。 3.按照地籍测量和不动产调查相关规定,作业单位对地籍测量成果发生变化的区域开展修补测的过程和形成的成果进行督导、检查。 4.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县级初检等工作。 根据国家及省级关于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相关要求,在补充合同中另行约定。 (五)工作内容 1.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县级初检等工作,检查的内容包括:①全面检查作业单位自检记录;②重点检查调查成果的完整性和规范性;③对内业核查有疑问图斑的,通过外业核查,现场检查图斑地类、权属及相关调查内容的正确性,并利用测量设备检查权属界线和图斑边界等调查精度是否满足要求,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过程检查与督导 过程督导与检查工作分启动进场、实施过程和收尾过程三个阶段进行。督导与检查内容包括:办公场地检查、调查人员检查、技术设计书检查、调查方法检查、成果质量检查、进度控制检查等。对于检查内容中发现不符合技术要求或质量出现问题,下达过程督导与检查结果告知书。主要检查: ①办公场地的检查:检查作业单位是否在项目区内租赁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场所是否满足办公的必要条件,如仪器设备是否到位、场地大小是否合适等。 ②调查人员的检査:检査投标文件中拟投入的技术人员,其中取得上岗证的工作人员是否在现场作业;检查投入的其他技术人员是否经过技术培训;是否熟悉国土调查技术要求等。 ③技术设计书的检查:检查作业单位技术设计书编制的合规性和可操作性。 ④调查方法的检查:检查调查底图制作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内业矢量化是否按照0.2米影像特征进行重新勾绘、调查过程是否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进行逐图斑实地调査、调查过程中存在地类认定问题以及其他相关技术问题是否合理解决等。 ⑤成果质量的检查:内业核实矢量化成果是否规范、外业核实图斑地类认定、地类边界是否准确,内业建库是否按照外业调查成果如实上图等。 ⑥进度控制的检查:检查作业单位是否严格按照进度要求推进调查工作,若无法满足进度要求的,需督促其加派工作人员等。 (2)内业检查 采用计算机自动比对和人机交互检查方法,对地方报送成果进行逐图斑内业比对。检查的内容主要有: ①检查调查地类与影像及地方举证照片的一致性;②核查权属调查及各项专项调查核查包括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农用地质量分等定级评价调查等成果的准确性以及与参考数据的一致性。 (3)外业检查 采用“互联网+”技术开展在线举证或实地核查方式及重点疑问图斑外业检查;对外业核查中发现地方拒不如实调查的不实图斑信息,将直接修改图斑信息,确保调查成果质量。 (4)县级数据库质量检查 利用统一的国土调查数据质量检查软件,将调查成果矢量数据、元文件、汇总表格等导入,检查需入库数据的质量,其中包含空间拓扑检查、属性检查、多图层数据关系检查、接边检查、表的逻辑一致性检查等。 (5)数据汇总检查 检查数据汇总成果的内容、数量、格式是否齐全、正确; 检查各表之间的同一地类面积是否一致,县级地类汇总数据是否等于验收的下一级行政辖区各地类面积之和。 (6)土地利用挂图检查 检查土地利用挂图的比例尺是否恰当;挂图内容是否完整、正确,要素之间的关系处理是否合理;要素的选取指标是否符合要求, 综合取舍是否能反映调查区域的土地利用分布规律;图幅整饰是否完整、规范,图面是否清晰易读、美观。 (7)国土调查报告成果检查 检查报告内容是否完整地反映了县级范围内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的组织情况、开展情况、技术情况,并对汇总数据作出恰当的分析。 (8)省、市三调办要求的其他相关成果检查。 2.权属调查调整检查 检查权属调查调整成果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对几何精度和属性进行检查。检查权属调查调整中的有关成果是否经过不动产登记部门的审核与确认,是否符合登记发证的要求。检查权属调查调整中的有关成果是否经过民政部门的审核与确认。 省、市三调办要求的其他相关成果检查。 3.地籍测量修补测检查 (1)外业督导 定期及不定期地安排监理人员现场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主要检查内容有以下几项: 1)调查人员数量是否充足,是否按规定佩戴工作证,工作态度是否积极等; 2)指界流程是否符合《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要求,现场指界人是否具有合法性; 3)图根点布设操作是否正确; 4)界址点设置是否合理; 5)地籍测量操作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内业督导 1)办公环境是否整洁,防火防盗措施是否完善; 2)纸质档案管理是否有条理; 3)作业计算机是否接入互联网,作业软件、工具是否齐全; 4)数据是否每天备份; 5)仪器设备管理情况,是否每天充电; 6)内业作业流程是否符合规范。 记录检查结果,有问题督促作业单位整改。在后面的工作中,每两周定期检查。 (3)成果检查 1)《不动产权籍调查表》是否按规范要求填写,是否有涂改; 2)地籍图、宗地图检查,权利人、地址、编码方式等信息是否正确; 3)成果的数学基础检查; 4)至现场抽查《不动产权籍调查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抽查比例不低于20%; 5)至现场对图根点坐标、界址点坐标、房屋边长等进行抽查,并统计误差; 6)宗地面积及建筑面积计算情况检查; 7)不动产权籍数据库结构检查。 (4)省、市三调办要求的其他相关成果检查。 4.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县级初检等工作。 根据国家及省级关于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相关要求,补充合同里另行制定。 (六)工作依据 1.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县级初检等工作。 (1)《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 (2)《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号); (3)《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最新); (4)TD/T1055-2019《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5)TD/T 1001-2012 《地籍调查规程》; (6)GB/T 21010-201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7)《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以下简称 《工作分类》); (8)《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 (9)《江西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指南》; (10)《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 (11)《江西省第三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赣市国土调查办发〔2018〕3号); (12)《赣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赣市国土调查办发〔2018〕3号); (13)《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14)其他相关依据。 2.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县级初检等工作。 国家及省级关于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相关文件要求和依据。 (七)工作要求 1.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县级初检等工作。 (1)负责对赣县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全面质量把控,内业和“互联网+”在线举证结果检查,对重点地区和重点地类开展外业实地核查。 (2)指导与督促赣县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作业单位开展成果自查。在项目检查实施过程中,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质量跟踪并指导作业单位整改。检查合格的,应出具初检报告;对检查不合格的,经作业单位整改后再进行检查,符合要求的,方可出具初检报告;同时须保证检查内容达到国家、省级及市级检查合格要求。 (3)负责对赣县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县级数据库成果开展数据库质量检查。 (4)服从采购人的相关工作安排,配合国家、省级及市级开展核查检查等工作。 (5)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数据安全保密的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数据安全;中标供应商应确保核查结果客观公正,不得与受检单位(或利益相关单位)联系,透漏核查有关信息。 (6)如以上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与国家、省级核查检查方案不一致,可根据相关文件进行合理调整。 2.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县级初检等工作。 根据国家及省级关于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相关文件要求,在补充合同中另行约定。 (八)成果提交要求: 需要提交的成果文件应包括(以下成果全部提交两套纸质和电子数据): 1.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县级初检等工作。 (1)县级初检材料: 县级初检报告、县级初检记录、县级初检工作技术方案、县级初检总体情况报告(纸质和电子)等相关材料、数据、图件。 (2)项目技术服务单位材料: ①江西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县级初检申请书(纸质和电子); ②项目技术服务单位技术设计书(纸质和电子); ③项目技术服务单位技术总结(纸质和电子); ④项目技术服务单位工作报告(纸质和电子); ⑤项目技术服务单位自检报告(纸质和电子); ⑥项目技术服务单位项目组和质量管理部门检查记录(纸质和电子)(与自检报告装订成册); 2.权属调查的调整。 (1)监理单位材料: 检查报告、检查记录、监理工作技术方案、检查总体情况报告(纸质和电子)等相关材料、数据、图件。 (2)项目技术服务单位材料: ①权属调查调整验收申请书(纸质和电子); ②项目技术服务单位技术设计书(纸质和电子); ③项目技术服务单位技术总结(纸质和电子); ④项目技术服务单位工作报告(纸质和电子); ⑤项目技术服务单位自检报告(纸质和电子); ⑥项目技术服务单位项目组和质量管理部门检查记录(纸质和电子)(与自检报告装订成册); 3.地籍测量修补测。 (1)监理单位材料: 检查报告、检查记录、监理工作技术方案、检查总体情况报告(纸质和电子)等相关材料、数据、图件。 (2)项目技术服务单位材料: ①地籍测量修补测验收申请书(纸质和电子); ②项目技术服务单位技术设计书(纸质和电子); ③项目技术服务单位技术总结(纸质和电子); ④项目技术服务单位工作报告(纸质和电子); ⑤项目技术服务单位自检报告(纸质和电子); ⑥项目技术服务单位项目组和质量管理部门检查记录(纸质和电子)(与自检报告装订成册); 4.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县级初检等工作。 根据国家及省级关于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相关文件要求,在补充合同中另行约定。 |
2876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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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监理(国内服务) |
1 |
项 |
110000.00 |
(三)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并提供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
(2)为保证公平、公正,参与市级核查和省级核查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六)磋商文件的购买:2019年4月25日至2019年4月30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00,在赣州宏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赣县区茶山路多米大厦6楼)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七)响应保证金:供应商的保证金人民币:7900.00元整,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到账,从供应商的基本开户银行账户或本公司其他银行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九)响应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19年5月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赣州宏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赣县区茶山路多米大厦6楼),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磋商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十)联系方法:
赣州宏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赣州市国土资源局赣县区分局
地址:赣县区茶山路多米大厦6楼 地址:赣州市赣县区灌婴路1号
电话/传真: 0797-4489668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797-4438815
邮箱: 3530985489@qq.com
银行账号:
1、开户行名称:江西银行赣州赣县支行
户名:赣州宏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797900391200012(此账号收取工本费以及招标代理服务费)
2、开户行名称:赣州银行赣县支行
户名:赣州宏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853000103020001537(此账号收保证金)
备注:请各供应商注意以上账号用途,打错账号作无效处理。
监督电话:0797-4448531
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感谢您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赣州宏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