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5]
依据江西省新余市政府采购办余购2018F000121162下达计划函要求,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新余市公安局委托,就其新余市监管场所物防整体配套设施(新增)项目(采购编号:YXXY-2019-0402)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本次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名称:新余市监管场所物防整体配套设施(新增)项目
|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项目金额(元) |
简要技术参数 |
|
1 |
余购2018F000121162 |
新余市监管场所物防整体配套设施(新增)项目 |
1 |
批 |
371940 |
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注:以上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并且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二、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执行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相应经营范围内)、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以上所有资格审查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或投标时出具。
三、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2019年04月25日至2019年05月04日在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新余市仙来大道林业局院内)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
四、供应商在获取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交的资料(提供原件审核同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1)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竞争性谈判时间为2019年 05月05日14: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参加。
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七、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伍仟元人民币的谈判保证金,不接受现金,详见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详见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
采购单位:新余市公安局
详细地址:新余市赛维大道3972号
电 话:13755701369
联 系 人:钟明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新余市仙来大道林业局院内
电 话:13979067711
联 系 人:胡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