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9]
经有关部门批准,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东乡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委托,依据东乡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对其所需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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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 |
采购项目编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说明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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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区2019-2021年度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服务(入围)项目 |
FZYG-19-0008 |
1 |
项 |
详见服务要求 |
选取3家主体符合《农业保险条例》关于经营农业保险业务条件的保险公司。 |
注: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投标人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投标。对于确属通过恶意低价手段影响公平竞争获取中标资格的,其中标无效。
二、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开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018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或税务局开具的正常完税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投标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原件);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在江西省区域内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人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现场审查)。
特别提醒:开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按以上要求提供资料文件作为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还应当将招标人要求提交的所有材料(指证件、证书)复印,编制到《资格证明文件》内,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上资格证明材料、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期限、地点、方式 :所有潜在供应商仅需从网上(东乡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jxfzdx.gov.cn/html/dxggzyjy/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现场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四副)。若投标人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乡分中心(抚州市东乡区城东大道物流园电商创业园3楼)。
采购单位: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熊女士 18379509708
地址: 抚州市东乡区行政中心
代理机构: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卢丽萍 13970486066 0794-8271568
公司地址:抚州市玉茗大道延伸段东侧
监督电话:0794-4238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