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黎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黎川县纵横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黎川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黎川县城区户外广告设施拆除服务项目(采购编号:LCXZH-2019-JC01)进行竞争性磋商,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编号:LCXZH-2019-JC01
二、本次采购清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价(元)
|
服务要求
|
|
1
|
黎川县城区户外广告设施拆除服务项目
|
1项
|
418000.00
|
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
|
|
采购清单
|
|
道路名称
|
脚架拆除面积
|
广告拆除面积
|
|
东方红大道
|
251.3㎡
|
1717.02㎡
|
|
东兴路
|
11.7㎡
|
163.45㎡
|
|
状元路、南门路、泰伯路、新城大道、永城路、日上大道
|
112.7㎡
|
923.8㎡
|
|
京川大道
|
160.16㎡
|
1118.41㎡
|
|
合
计
|
535.86㎡
|
3922.73㎡
|
注: 技术要求标准按国家现行规定(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
三、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开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开标时提供原件审核;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自行出具的承诺函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自行出具的承诺函原件)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响应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开标现场原件审核)
8)、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开标时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标时提供原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磋商时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上资料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报名办法: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前在黎川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jxlcx.gov.cn/)、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公告下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料费300元/份(磋商现场支付,收取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9年03月26日下午15:30整(北京时间),供应商必须将响应文件(一正叁副)在此之前递交到磋商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黎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人出席磋商大会。)
七、已下载磋商文件并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磋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磋商。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提交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磋商的资格。
采购单位: 黎川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瞿朝阳
联系电话:13517040008
地址:黎川县锦绣花苑小区
代理机构:黎川县纵横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黎川县国安新城1栋301
联 系 人:黄志军 联系电话: 13667949039
电 话/传 真:0794-75183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