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15]
永丰县2019-2020年全县农村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和农村”档外”五类人员重大疾病补充保险项目采购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提供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3月15日起至2019年3月22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永丰县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96-2515302, 地址:永丰县财政局)和永丰县医疗保障局(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3979695413,地址:永丰县城内),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永丰县财富中央城小区正门旁,联系人:张女士:18758018592,邮箱:1648178604@qq.com)。
附: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
|
采购单位 |
永丰县医疗保障局 |
|||
|
项目名称 |
永丰县2019-2020年全县农村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和 农村”档外”五类人员重大疾病补充保险项目 |
|||
|
项目金额 |
774.7万元 |
|||
|
专家1论证意见 |
考虑到此项目业务的特殊性,健康扶贫利国利民,永府办抄字【2019】129号文,永丰县政府同意采用单一来源,因该项目有亏损,同时确保了服务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及服务配套的要求,加上时间紧,拖延会影响扶贫效果和及时报销,同意采用单一来源。 |
|||
|
专家姓名 |
邹月根 |
职 称 |
会计师 |
|
|
工作单位 |
吉安市公路局 |
|||
|
专家2论证意见 |
根据永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医疗保障局、县扶贫办公室对该项目的请示,为有效衔接该项目正常运转,防止业务空挡给贫困户和“档外”五类人员报销带来不便,影响赔付时效造成不必要的社会矛盾。根据永府办抄字【2019】129号文件抄告,为尽快确保承保机构,原则上同意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承保机构,亏损部分县政府与承保机构以分担比例由县财政局与承保机构协商确定。 |
|||
|
专家姓名 |
傅文武 |
职 称 |
高级工程师 |
|
|
工作单位 |
吉安市有巢建筑工程公司 |
|||
|
专家3论证意见 |
为有效性的衔接该项目的正常运转,防止业务空挡给贫困户和“档外”五类人员报销带来不便,从而影响贫困户和“档外”五类人员的赔付时效,影响扶贫效果。根据永府办抄字【2019】129号文,永丰县政府同意采用单一来源。同时确保该项目上的延续性、一致性和服务配套上的要求,原则上同意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
|||
|
专家姓名 |
肖黎霞 |
职 称 |
中级 |
|
|
工作单位 |
吉州区古南镇街道办事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