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15]
根据瑞昌市政府采购办(瑞购2019B000171996)号批复,九江市风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瑞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瑞昌市市监局执法大队计量所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国内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名称:瑞昌市市监局执法大队计量所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RCZCFC2019-HC006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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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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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瑞购2019B000171996 |
瑞昌市市监局执法大队计量所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
1 |
项 |
131.264451 |
详见招标文件 |
5、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叁拾壹万贰仟陆佰肆拾肆元伍角壹分(¥131.264451万元),超过预算金额报价无效。
6、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6.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原件核查)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开标原件核查)。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或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户银行开标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3)投标人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原件核查)。
6.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原件核查)。
6.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6.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 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开标前10日内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6.6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6.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须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原件、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一份。
(2)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一份。
8、投标人报名时间、地点: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3月18日—2019年3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在九江市风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人民币400元/本,磋商文件售出后恕不退还。未报名登记的投标将被拒绝。
9、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3月25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10、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瑞昌市南环路40号二楼)。
11、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按采购预算的2%交,合计26000元整。开户行及账号:①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昌支行,账号:1434 41010400 18641;②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昌支行,账号:3605 0164 0250 0000 0785;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昌支行,账号:1507 2050 2920 0037 350;转账事项:专户单位名称为“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注栏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12、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本网站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3、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本次投标的,请在开标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14、质疑处理:1)本项目不进行集中答疑。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请于法定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供应商提出质疑时须提供(1)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一份(2)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一份】送到我公司。否则,将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条款。
2)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十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接受。
对投标人的疑问我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5、采购人:瑞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18807923300
16、招标代理机构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瑞昌市民政局东四楼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3667921611 13617927968
电子信箱:2105638359@qq.com 邮编:332200
九江市风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