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14]
根据九江市政府采购办采购九购2019F000170759的批复计划, 江西惠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FZBJX-19008)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1. 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 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人民币) 九购2019F000170759 科技法庭设备采购项目 1 批 24.5万元 设备明细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参数 1 高清庭审 主机 1 台 1) 1)主机采用19"标准单一机箱,设备高度不大于2U,需为专业一体化设备; 2) 2)设备可以4路高清数字视频摄像机接入; 3) ...... 2 书记员庭审应用系统 1 套 1) 以法院的审判流程为核心,辅助书记员完成庭审设备控制、庭审录像和直播控制、庭审过程控制、庭审笔录和校对等工作; 2) 具备对笔录段落自动打点标记功能,使笔录段落自动与庭审录像保持时间同步。同时具备手动打点功能,手动打点快捷键可自定义,自动打点时间间隔可自定义; 3) ...... 3 ...... 详见询价文件“技术要求” 注:投标产品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 2.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此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和转包。 3.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①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购买询价文件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2019年3月19日(周末节假日除外)09:00~12:00,14:30~16:00 (北京时间)在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询价文件。 5.询价地址:九江市柴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玖佰元整(¥4900.00),投标人必须在2019年3月21日17:00之前以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的形式从投标人单位账户提交至九江市柴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7.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2019年3月22日10:00(北京时间)。 8.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4900元代理服务费。 9.联系方式 1)采购人: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792-6812053 2)采购代理机构:江西惠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九江市开发区长城路121号恒盛科技园12号楼B区802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792-8866611 电子邮箱:195798148@qq.com 账户名称:九江市柴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91739939193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柴桑支行 江西惠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