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26]
樟树市气象局中央空调及空气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樟树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樟树市气象局委托,依据采购人确定的采购方式,对其所需货物和附属售后服务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项目名称:樟树市气象局中央空调及空气能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中心-zs2019-00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樟树市气象局
联系人:刘国强 联系电话:1397050551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樟树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樟树市四特大道288号工业园办四楼
联 系 人:熊先生 0795-7362772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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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
简要说明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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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空调及空气能 |
详见招标文件 |
1批 |
829716.08元人民币 |
注:以上未注明原装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并且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已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所投产品(全直流变频多联机主机)必须为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投标文件须提供所投全直流变频多联机产品在最新一期(二十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的复印件或截图证明);
2.4开标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单独封装用于资格审查(注明“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副本。(复印件)
(2)本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不需装袋)
(3)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其他能准确反映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四选一)。(复印件)
(4)开标前一年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税务部门开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
(5)开标前一年中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开标前一年中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复印件)
(6)企业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将“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共4页分别截图打印加盖公章,须体现截图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内有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期限、地点、方式
(一)有意向的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二)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2019年即日起至2019年 3 月 5 日 17:30 (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9年 3 月 19 日 09:0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
(三)CA数字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江西省樟树招投标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 (樟树市四特大道288号,樟树市工业管委会办公楼4楼)。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陆仟伍佰元整(16500元)
请于2019年 3 月 15 日 12:00 之前提交保证金。
1、请各投标单位将保证金款项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入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菜单下“保证金缴纳”模块)交易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投标人在交易系统用户库中备案的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一次性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缴纳金额必须等于保证金金额。
投标人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禁止出现空格、横线、下划线等特殊字符),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改正,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3、投标单位转账成功后必须回生成子账户页面点击“查询”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达生成子账号的到账时间为准。
4、投标人在查询出保证金缴纳明细,并且系统显示为有效投标保证金后,应在“保证金管理”菜单下打印保证金凭条。各投标人务必把保证金凭条电子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5、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江西省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已作明确提示和说明,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江西省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责任。
6、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客服热线:400-850-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