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16]
依据大余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余财购2019B000164646号计划,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余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大余县环境保护局便携式恶臭气体检测仪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NKHY2018-DY-J016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内容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
大余县环境保护局便携式恶臭气体检测仪(只允许国产产品参与) |
1 |
套 |
一、基本功能 1、需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检测参数,可同时检测多种气体成分(特征气体氨、三甲胺、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二硫化碳、苯乙烯)及臭气浓度。 2、触摸显示屏,中文显示。 3、既可以显示实时数据,也可以查询历史数据和曲线。 4、通过工业电脑进行控制、支持数据存储、导出、连接打印机。 5、USB数据接口和功能扩展口。 6、配备无线接收器,可联接WIFI或者有线网络(需配备1个移动通讯终端:主屏≥6.39英寸、RAM≥8GB、ROM≥128GB、电池容量≥4200mAh)。 7、响应时间:≤1S。 8、精确度:≤3%F.S。 9、仪器使用环境:温度:-30℃-60℃;湿度:10%-90%R(无结露)。 10、仪器供电:DC12V供电。 11、分辨率:≤0.01ppm(特征气体),≤1(恶臭浓度,无量纲)。 二、量程范围 1、臭气浓度:0-2000(无量纲); 2、氨:0-10ppm; 3、三甲胺:0-10ppm; 4、硫化氢:0-10ppm; 5、甲硫醇:0-10ppm; 6、甲硫醚:0-10ppm; 7、二甲二硫:0-10ppm; 8、二硫化碳:0-10ppm; 9、苯乙烯:0-10ppm。 三、需提供制造商参数确认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
180000.00 |
(四)谈判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在谈判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谈判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五)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限制进口产品,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无。
(七)谈判文件公告期限: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02月16日)起三个工作日。
(八)谈判文件的购买:2019年02月18日至2019年02月20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在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工本费200元/本,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九)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地点:2019年02月21日10:00(北京时间),谈判地点: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大余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自然人出席谈判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竞谈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谈判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十)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须在开启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转入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户名: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大余支行;账号:36001175050052503062-0020)(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须注明项目编号,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还须按成交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货物验收合格后质保期结束时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一)付款方法:货物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十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成交金额≤100万时,按1.8%收取。
(十三)已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竞谈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四)联系方法: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余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电话:0797-8719344
传真:0797-8712955
邮箱:nkhydy@sina.com
联系人:刘梅燕
开户行:工行南康市政广场支行
户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510200409025915762
网址: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
大余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大余县梅国北路
电话:0797-8733013
联系人:黄先生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