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0]
项目名称:抚州市东乡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记录仪等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JXTCFZ201815018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抚州市东乡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抚州市东乡区孝岗镇昌景西路246号
联系人:杨文云
联系电话:1387943353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
抚州分公司地址:抚州市玉茗大道1036号(翰城国际)9幢1单元1701室
邮编:344000
联系人:黄葵、邓文玺
电话:0794-8733565
电子函件:jxzbfz@126.com
采购项目预算:30万元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29.7万元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货物名称 |
简要说明 |
数量 |
采购项目编号 |
备注 |
4G执法记录仪 |
详见技术要求 |
55台 |
JXTCFZ2018150189 |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
4G执法记录仪管理平台 |
详见技术要求 |
1套 |
||
管理服务器 |
详见技术要求 |
1台 |
||
采集工作站升级维修 |
详见技术要求 |
1套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询价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审查);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询价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询价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原件);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询价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及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六)投标(应答)时,必须提供投标(应答)人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现场审查)。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询价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不接受
5、其他资格条件
5.1、投标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现场审查);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时间和期限、地点、方式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8年12月20日至2018年12月27日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乡分中心(http://www.jxfzdx.gov.cn/html/dxggzyjy/index.html)下载采购文件,本文件售价为100元人民币,询价现场收取(售后不退)。已购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放弃询价的,应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15:00时(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询价地点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乡分中心(地址:抚州市东乡区城东国际物流园江西省大学生村官暨阿里村淘电商创业园三楼)。
六、询价保证金
询价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询价通知书。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收费标准详见询价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