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9]
江西省赣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关于彭泽县汽车维修中心附属工程(一期)(消防工程)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SGHZB2018-PZ00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彭泽县政府采购办(彭购2018B000152022)号批复,江西省赣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彭泽县国有资产管理局的委托,对其彭泽县汽车维修中心附属工程(一期)(消防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国内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名称:彭泽县汽车维修中心附属工程(一期)(消防工程)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JXSGHZB2018-PZ003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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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服务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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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彭购2018B000152022 |
彭泽县汽车维修中心附属工程(一期)(消防工程)采购项目 |
1 |
项 |
52 |
详见招标文件 |
5、 采购预算: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520000元),超过预算金额报价无效。
6、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6.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3)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本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财务报表(原件扫描件)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原件。
6.2投标人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6.3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 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6.5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6.6设备制造商具有相关检测报告,使用材料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
6.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扫描件;
6.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须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原件、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一份。
(2)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一份。
8、投标人报名时间、地点: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2月19日起至2018年12月25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在江西省赣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彭泽县锦绣南山商务中心八楼810)报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本,磋商文件售出后恕不退还。未报名登记的投标将被拒绝。
9、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8日下午14:00分(北京时间)。
10、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彭泽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彭泽县锦绣南山商务中心西附楼三楼)
11、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按采购预算的2%交,合计10400元整。到账时间:2018年12月27日16:00分。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彭泽县支行
户名: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6050164125000000505
12、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本网站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3、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本次投标的,请在开标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15、采购人: 彭泽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18720132017
16、招标代理机构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
名称:江西省赣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生 电话:13970278797 17879832312
电子信箱:290446239@qq.com